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08.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皆源于爱之良善,而爱之良善则源于主;这一点无法看出来,故无法得知,除非予以谁论证。这一点之所以无法得知,是因为看上去不是这样,良善不像真理那样进入人的思维;真理在思维中能被看到,因为它源于天堂之光,而良善只能被感觉到,因为它源于天堂之热;人在反思他正在思考的东西时,很少注意他正在感觉到的,只关注他所看到的。这是因为有学问的人将一切都归于思维,而没有归于情感;从前面(875节)可以看出,教会将一切归于信,而不是归于爱;而事实上,目前在教会被称之为“信之真理”或“信”的真理仅仅是属于爱的良善的形式。由于人在自己的思维中看不到这良善,因如前所述,良善只能被感觉到,并且被感觉为各种快乐;还由于这人没有注意到他在其思维中所感觉到的,只注意到他在那里所看到的;所以,他将自己感觉快乐的一切都称为良善,并且他感觉邪恶也是快乐的,因为这种感觉是与生俱来的,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发出的。这就为何人们不知道爱之良善是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这爱之良善若非通过主,不会存在于人里面,并且除了如罪那样避开邪恶及其快乐的人外,不会从主流入到任何其他人里面。
这些就是主的这些话所表示的事,即:律法和先知依赖于这两条诫命,就是:
你要爱神高于一切,且爱邻如己。(马太福音22:37-40)
我可以肯定地说,本身为真理的真理若非源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丝毫不存在于人里面;所以,本身为信,也就是活的、得救和属灵之信若非源于来自主的仁,也丝毫不存在于人里面。由于爱之良善就是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故主照着爱之情感,而非照着脱离它们的任何思维来安排整个天堂和整个教会;因为思维是形式中的情感,就像言语是形式中的声音。
26.启1:5. “耶稣基督的”表示来自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从以下事实清楚可知:这是主在世上的名,因而是祂人身的名;但就神性而言,祂的名字是“耶和华”和“神”。它被称为神性人身,是因为主在世时将祂的人身变成神性;事实上,主将它与其神性合一,主的神性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对祂来说是来自父的灵魂,因而对祂来说是祂的生命。因为每个人的灵魂是他的生命,而身体,也就是人身,靠它存活;因此,当神性在主里面与人身合一,如同灵魂与身体合一时,它被称为神性人身。根据教会的教义,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祂的神性与人性为一位格(参看AE 10节)。因此,那些思想主的人身,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之人绝不承认“神性人身”这个说法,因为他们分开思想人身和神性,因而可以说思想一个与其灵魂或生命分离的人;然而,这根本不是在思想这个人,更不是思想主。
由于这样一种分离的观念在他们的思维中,所以他们祷告父为了儿子的缘故发怜悯;然而,应当向主自己祷告,求祂发怜悯,根据教会的普遍教义,祂里面的神性就是父所拥有的那种;因为该教义教导:如父一样,子也不受造、无限、永恒、全能,是神和主;无分先后,无别尊卑(摘自《亚他那修信经》)。这也符合主自己所赐下的教义,即:祂与父为一(约翰福音10:30);看见祂的,就看见父(约翰福音12:45),因为祂在父里面,父在祂里面(约翰福音14:11);祂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祂,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由此清楚可知那些越过主,直接接近父的人多么偏离道路和真理。但由于我已经与天使和灵人就这个问题进行了大量交谈,这些灵人活在世上时属于归正会,有些属于天主教,所以我想在下文讲述这些事;从中可以看出,如果主的神性人身不被承认和相信,那么教会将在神性,也就是教会的首要原则方面拥有哪种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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