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906

906.”长宽一样大

906.”长宽一样大”表示在新教会,良善和真理就像本质和形式一样合而为一或构成一体。耶路撒冷城的“长”表示教会的良善,它的“宽”表示教会的真理。“宽”表示真理,这一点已经从圣言说明了,如前所述(AR 861节)。“长”表示良善,在此表示教会的良善,其原因和“宽”表示真理的原因是一样的。原因就是:“长”是指天堂从东向西的延伸,“宽”是指天堂从南向北的延伸;住在天堂的东方和西方的天使处于爱之良善,住在天堂的南方和北方的天使处于智慧之真理(可参看AR 901节)。
地上的教会也是如此,因为凡处于来自圣言的教会的良善和真理的人都与天上的天使联系在一起,在其心智的内层上就与这些天使住在一起;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在天堂的东方和西方,那些处于智慧之真理的人在天堂的南方和北方。人的确不知道这一点,但每个人死后都会进入自己的地方。正因如此,当论及教会时,“长”表示它的良善,“宽”表示它的真理。很明显,长和宽不能论及教会,但能论及一座城,而城表示教会。这句话之所以表示在新教会,良善和真理就像本质和形式一样合而为一或构成一体,是因为经上说“长宽一样大”,“长”表示教会的良善,“宽”表示教会的真理,如前所述。它们之所以像本质和形式一样合而为—,是因为真理是良善的形式,良善是真理的本质,本质和形式合而为一,或构成一体。

诠释启示录 #1049

1049.启17:6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 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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