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04.启21:15.“对我说话的,拿着金苇子,要量那城和城门、城墙”表示主将理解并知道主的新教会在教义及其引入真理,以及它们所来自的圣言方面是何品质的官能赐给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对我说话的”表示主从天堂说话,因为他是前面(启21:9)所提到的拿着七个小瓶的七位天使当中的一位,他是指从天堂说话的主(895节);“金苇子”表示源于爱之良善的能力或官能,“苇子”表示能力或官能(AR 485节),“金”表示爱之良善(AR 211, 726节);“量”表示知道一个事物的品质,因而表示理解并知道(AR 486节)。“城”,即圣耶路撒冷,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AR 879, 880节);“城门或门”表示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这些知识或认知因它们里面的属灵生命而为真理和良善(AR 899节);“城墙或墙”表示字义上的圣言,它们来自字义(AR 898节)。由此明显可知,“对我说话的,拿着金苇子,要量那城和城门、城墙”表示主将理解并知道主的新教会在教义及其引入真理,以及它们所来自的圣言方面是何品质的官能赐给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
所表示的是这些事,这一点从字义上根本看不出来,从字义上只能看到,那正在与约翰说话的天使拿着金苇子,要量那城和城门、城墙。然而,另一种意义,即灵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耶路撒冷城”不是指任何城,而是指教会;因此,论及作为一座城的耶路撒冷的一切话,都表示诸如与教会有关的那类事物,而与教会有关的一切事物本身都是属灵的。这种灵义也包含在前面所说的话中,那里有这些话:
有一根像杖一样的芦苇赐给我,天使站在旁边说,起来,将神的殿和祭坛,并在殿中礼拜的人都量一量。(启示录11:1)
天使用苇子所量的一切事物(以西结书40-48章)里面也有类似的灵义。撒迦利亚书中的这些话里面同样有灵义:
我举目观看,看哪,有一人手拿丈量的绳。我说,你往哪里去?他对我说,要去量耶路撒冷,看有多宽、多长。(撒迦利亚书2:1-2)
这种灵义就在帐幕的一切事物里面,在耶路撒冷圣殿的一切事物,以及我们所读到的尺寸里面,也在这些尺寸本身里面;然而,它们在字义上一点也看不出来。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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