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03.“根基上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表示关于主和遵行祂诫命的生活的取自圣言的教义的一切。根基上之所以写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是因为“十二使徒”表示在其一切方面的主的教会(AR 79, 233, 790节),在此表示在其教义的一切方面的该教会,因为他们的名字被写在“十二根基上”,而“十二根基”表示新耶路撒冷教义的一切(AR 902节);“十二个名字”表示它的一切品质,它的一切品质都与教义、因而与该教会中的两样事物或两个元素有关,即:主和照祂诫命的生活;因此,所表示的是这些。新耶路撒冷教义的一切都与这两者有关,因为它们是教义的共性,一切细节都依赖于共性,并且它们也是本质,一切形式事物都从本质发出;因此,它们就像其教义的一切的灵魂和生命。它们的确是两个,但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将它们分离就像把主与人,并人与主分离,在这种情况下,教会是不会存在的。这两者就像律法的两块石版一样结合在一起,其中一块石版包含与主有关的内容,另一块包含与人有关的内容,所以它们被称为约,约表示结合。想想看,如果只剩下第一块石版,第二块被抢走了,或只剩下第二块,第一块被抢走了,那么律法的这两块石版会变成什么样子呢?岂不就像神看不见人,或人看不见神,这一个逐渐远离那一个吗?说这些话,是叫人们知道,新耶路撒冷教义的一切都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有关。对主之爱就是拥有对主之信,遵行祂的诫命,而遵行祂的诫命就是对邻之爱,因为遵行祂的诫命就是向邻舍实行功用。那些遵行祂诫命的人是爱主的,这是主在约翰福音(14:21-24)中亲自教导的。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是一切律法和先知所系于的两条诫命(马太福音22:35-38)。“律法和先知”是指整体上的圣言。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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