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03.“根基上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表来自圣言关于主和照其诫命生活的教义的全部事物。根基上之所以写有“羔羊十二使徒的名字”,是因为“十二使徒”表示主教会的全部事物(79, 233, 790节),在此表示教会教义的全部事物,因为他们的名字写在“十二根基”上,而“十二根基”表示新耶路撒冷教义的全部事物(902节);“十二个名字”表示其全部性质,其全部性质皆关系到教义、因而该教会中的两大要素,即:主与照其诫命的生活,故所表示的是这些。
新耶路撒冷教义的全部事物之所以都关系到这两大要素,是因为这两大要素是教义的共性,一切细节皆依赖于它们,并且它们也是本质,其一切形式的事物皆从这本质发出;所以,它们如同其教义全部事物的灵魂和生命。诚然,它们为二,但彼此却无法分开,因为将它们分开就如同把主与人,并人与主分开,这种情况下是不会有教会的。这两大要素就像律法的两块石版那样相结合,其中一块石版包含涉及主的内容,另一块则包含涉及人的内容,所以它们被称为约,约表示结合。试想一下,若只留第一块,扔掉第二块,或只留第二块,扔掉第一块,那么律法的这两块石版会成什么样子呢?岂不就像神不看人,或人不看神,一个逐渐远离另一个吗?说明这些事,是为了叫人知道,新耶路撒冷教义的全部事物都关系到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对主之爱就是拥有对主之信,遵行祂的诫命,遵行祂的诫命就是对邻之爱,因为遵行祂的诫命就是向邻致用。遵行祂诫命的人是爱主的人,这是主自己在约翰福音(14:21-24)中的教导;对神之爱和对邻之爱就是一切律法和先知所依赖的两条诫命,即它们的总纲(马太福音22:35-38);“律法和先知”表示整体上的圣言。
启示录1
1.耶稣基督的启示,就是神赐给祂,叫祂将必须快发生的事指示祂的众仆人;祂差遣祂的天使指明给祂的仆人约翰,
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凡他所看见的,都作见证。
3.读的人和那些听见这预言的话又遵守其中所记载的,都是有福的,因为时候近了。
4.约翰写信给亚细亚的七个教会:但愿恩典、平安归与你们,就是来自那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和祂宝座眼前的七灵,
5.并那忠信作见证的,从死里头生,为地上诸王元首的耶稣基督的。归于那爱我们,用自己的血洗去我们罪的;
6.又使我们归向神和祂的父作王和祭司:但愿荣耀、权能归给祂,直到时代的时代。阿们!
7.看哪,祂驾云而来;众目要看见祂,包括刺祂的人;地上的众支派都要因祂哀哭。的确这样;阿们。
8.昔在、今在、以后永在的全能者,主说,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始和终。
9.我约翰,也就是你们的弟兄,和在耶稣基督的患难、国度、忍耐期待里有份的,为神的圣言,并为给耶稣基督作的见证,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岛上。
10.当主日,我在灵里;听见在我后面有大声音,好像号筒的响声,
11.说,我是阿拉法和俄梅戛,是首先的和末后的;你所看见的,当写在书上,寄给亚细亚的教会;就是给以弗所、士每拿、别迦摩、推雅推喇、撒狄、非拉铁非、老底嘉。
12.我转过身来,要看那与我说话的声音。既转过来,就看见七个金灯台,
13.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身穿长衣,直垂到脚,胸间束着金带。
14.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祂的眼睛如同火焰。
15.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祂的声音如同多水的响声。
16.祂右手拿着七星;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祂的脸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
17.我一看见祂,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祂用右手按着我,对我说,不要惧怕;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
18.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过;看哪,我是活着的,直到时代的时代,阿们;并且我拿着地狱和死亡的钥匙。
19.所以你要把所看见的和现在的事,并今后将发生的事都写下来。
20.你所看见、在我右手中的七星和七个金灯台的奥秘:那七星就是七个教会的天使;你所看见的七灯台就是七个教会。
1.许多人已经详解了这部名为《启示录》的预言书,但他们没有一个人明白圣言的内义或灵义。因此,他们将这本书所包含的细节应用于教会的连续状态,他们从历史获知这些状态;此外,他们还将许多东西应用于民事。因此,这些解释大多都是猜测,永远不会出现在这样的光中,以至于被确认为真理。所以一读到它们,它们就作为推测被搁置一边。现存的对《启示录》的解释之所以具有这种性质,是因为如前所述,他们的作者对圣言的内义或灵义一无所知。而事实上,《启示录》所记载的一切都是以类似旧约预言和整部圣言的风格来写的。圣言在字面上是属世的,但在其内在内容上是属灵的;因此,它包含一种根本没有出现在字面上的意义在里面。这两种意义之间的区别的性质从取自《属天的奥秘》的《白马》和《白马附录》的阐述和说明可以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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