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0.“神乐园中间的”表示从内层处于智慧和信仰的真理。“在中间”表示至内层(AR 44, 383节),在此表示内层;“神乐园”表示智慧和信仰的真理;因此,“神乐园中间的生命树”表示从内层在智慧和信仰之真理里面的主,以及爱和仁之良善;良善也在真理里面,因为良善是生命的存在,真理是由此而来的生命的显现或表达,如《圣爱与圣智》所大量说明的。“神乐园”是指智慧和信仰的真理,这一点从圣言中“园子”的含义明显可知;在圣言中,“园子”表示智慧和聪明,因为“树”表示教会之人,其“果实”表示生活的良善;“伊甸园”并非表示别的,因为它描述了“亚当”的智慧。
以西结书中的“神的园”所表相同:
你靠自己的智慧聪明为自己得了财富;你曾在伊甸神的园中;各样宝石是你的遮盖。(以西结书28:4, 13)
这些话论及“推罗”,“推罗”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因而聪明方面的教会;故经上说:“你靠自己的智慧聪明为自己得了财富。”作为遮盖的“各样宝石”表示聪明的真理。
同一先知书:
亚述曾是黎巴嫩的香柏树;神园中的香柏树不能遮蔽它;神园中的树都比不上它的美丽。神园中所有的树都嫉妒它。(以西结书31:3, 8-9)
这些话论及埃及和亚述,因为“埃及”表示知识或科学,“亚述”表示理性,理性带来聪明;“香柏树”所表相同。但由于他通过自己的理性进入自我聪明的骄傲,所以经上论到他说:
论荣耀和伟大,在伊甸的诸树中,谁能与你相比呢?然而你要与伊甸的诸树一同下到低地;躺卧在未受割礼的人中间。(以西结书31:18)
“未受割礼的人”是指那些没有仁之良善的人。
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安慰锡安;使她的旷野成为伊甸,使她的沙漠变为耶和华的园子。(以赛亚书51:3)
此处“锡安”是指教会;“旷野”和“沙漠”是指真理的缺乏和对真理的无知;“伊甸”和“神的园”是指智慧和聪明。在一些经文(以赛亚书58:11; 61:11; 耶利米书31:12; 阿摩司书9:14; 民数记24:6)中,“园子”也表示智慧和聪明。
当教会之人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时,他在聪明方面也像一座园子,因为使他复活的属灵之热是爱,属灵之光是由此而来的聪明。众所周知,这个世界上的园子靠热和光而繁茂;天堂里的园子也一样。在天堂可以看见乐园,以及照着天使出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智慧而结果子的树木;但那些处于聪明,却没有处于爱之良善的人周围看不到园子,只看到草;而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周围甚至连草也看不到,只看到沙子。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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