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97.启21:11.“有神的荣耀,城的光辉如同一颗最宝贵的石头,好像碧玉石,明如水晶”表示在新教会,圣言将被理解,因为它将凭它的灵义而透明。“神的荣耀”表示在其神性之光中的圣言,如稍后所看到的;“城的光辉”表示其中的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光是指神性真理(AR 796, 799节);“如同一颗最宝贵的石头,好像碧玉石,明如水晶”表示圣言凭它的灵义而发光、透明,如下文所看到的。这些话描述了在那些处于新耶路撒冷的教义和照之的生活之人中间,对圣言的理解。对他们来说,当圣言被阅读时,它似乎在发光;它从主那里通过灵义而发光,因为主是圣言,灵义在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天堂之光中,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本质上是主的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在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灵义,天使们就处于灵义,他们的智慧也源于灵义,对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真正真理的人来说,圣言凭灵义之光而透明,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已经说明。
“神的荣耀”是指在其神性之光中的圣言,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圣言成了肉身,我们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4)
显然,“荣耀”是指圣言的荣耀,或主里面的神性真理,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下文中的“荣耀”也是这个意思,在那里,经上说:
神的荣耀光照它,城的灯是羔羊。(启示录21:23)
当人子驾着天上的云降临时,他们将看见的人子所处的“荣耀”(马太福音24:30; 马可福音13:26)也是这个意思(参看AR 22, 642, 820节);主降临施行最后的审判时所坐的荣耀宝座(马太福音25:31)不是指别的,因为祂将照着圣言的真理而审判各人;因此,经上也说:“祂将在祂荣耀里降临。”当主变像时,经上还说:
摩西和以利亚在荣耀中显现。(路加福音9:30, 31)
此处“摩西和以利亚”表示圣言;那时,主也让自己作为在其荣耀中的圣言而被门徒看到。“荣耀”表示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前面(AR 629节)圣言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
圣言被比作“一颗最宝贵的石头,好像碧玉石,明如水晶”,是因为“宝石”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AR 231, 540, 726, 823节),“碧玉石”表示凭灵义上的神性真理而透明的字义上的圣言神性真理;这就是“碧玉石”(出埃及记28:20; 以西结书28:13)的含义,也是本章接下来的经文中的“碧玉”的含义,在那里,经上说圣耶路撒冷的“墙的结构是碧玉的”(启21:18)。由于字义上的圣言凭它的灵义而透明,所以经上说碧玉“明如水晶”;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所拥有的一切光照都由此而来。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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