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897

897.启21:11

897.启21:11.“有神的荣耀,城的光辉如同一颗最宝贵的石头,好像碧玉石,明如水晶”表示在新教会,圣言将被理解,因为它将凭它的灵义而透明。“神的荣耀”表示在其神性之光中的圣言,如稍后所看到的;“城的光辉”表示其中的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光是指神性真理(AR 796, 799节);“如同一颗最宝贵的石头,好像碧玉石,明如水晶”表示圣言凭它的灵义而发光、透明,如下文所看到的。这些话描述了在那些处于新耶路撒冷的教义和照之的生活之人中间,对圣言的理解。对他们来说,当圣言被阅读时,它似乎在发光;它从主那里通过灵义而发光,因为主是圣言,灵义在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天堂之光中,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本质上是主的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在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灵义,天使们就处于灵义,他们的智慧也源于灵义,对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真正真理的人来说,圣言凭灵义之光而透明,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已经说明。

“神的荣耀”是指在其神性之光中的圣言,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圣言成了肉身,我们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4)

显然,“荣耀”是指圣言的荣耀,或主里面的神性真理,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下文中的“荣耀”也是这个意思,在那里,经上说:

神的荣耀光照它,城的灯是羔羊。(启示录21:23)

当人子驾着天上的云降临时,他们将看见的人子所处的“荣耀”(马太福音24:30; 马可福音13:26)也是这个意思(参看AR 22, 642, 820节);主降临施行最后的审判时所坐的荣耀宝座(马太福音25:31)不是指别的,因为祂将照着圣言的真理而审判各人;因此,经上也说:“祂将在祂荣耀里降临。”当主变像时,经上还说:

摩西和以利亚在荣耀中显现。(路加福音9:30, 31)

此处“摩西和以利亚”表示圣言;那时,主也让自己作为在其荣耀中的圣言而被门徒看到。“荣耀”表示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前面(AR 629节)圣言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

圣言被比作“一颗最宝贵的石头,好像碧玉石,明如水晶”,是因为“宝石”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AR 231, 540, 726, 823节),“碧玉石”表示凭灵义上的神性真理而透明的字义上的圣言神性真理;这就是“碧玉石”(出埃及记28:20; 以西结书28:13)的含义,也是本章接下来的经文中的“碧玉”的含义,在那里,经上说圣耶路撒冷的“墙的结构是碧玉的”(启21:18)。由于字义上的圣言凭它的灵义而透明,所以经上说碧玉“明如水晶”;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所拥有的一切光照都由此而来。


诠释启示录 #1151

1151.“香膏、乳

1151.“香膏、乳香”表示被亵渎的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这从“香膏”和“乳香”的含义清楚可知:“香膏”是指属灵之爱的良善(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乳香”是指属灵之爱的真理(对此,参看AE 491节)。“香膏、乳香”之所以表示属灵之爱,是因为香祭就是用这些来制成的;香祭因从香炉中升上来的香烟而表示属灵之爱。属灵之爱是对邻之爱,这爱与对功用的爱构成一体。有两种爱属于天堂,由此属于教会,对主的敬拜就出于这两种爱,即属天之爱,也就是对主之爱,和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前一种爱由“肉桂和香料”来表示,后一种爱由“香膏和乳香”来表示。此外,一切敬拜都出于爱;凡不出于这些爱中的任意一种爱的敬拜都不是敬拜,只是一种外在行为,这种外在行为内在没有任何教会事物。香祭或焚香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敬拜(参看AE 324b,e, 491–492, 494, 567节)。香膏是一种复合香料,用于香祭或焚香,这可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要取馨香的香料,就是拿他弗、施喜列、喜利比拿,馨香的香料和纯乳香。你要照着香膏配制师的手工把它作成香,就是一种香膏,纯净又神圣;你要把这香取点捣得极细,把它放在会幕内法柜前,我要到那里与你相会;你们要以这香为至圣。(出埃及记30:34–37)

此处这一切事物都被称为“香膏配制师的香膏”。《属天的奥秘》(10289–10308节)详细解释了这些事物。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既有地狱的自由,也有天堂的自由。地狱的自由是人从父母出生所进入的自由,天堂的自由是他通过被主改造所进入的自由。人从地狱的自由中获得对邪恶的意愿,对邪恶的爱和邪恶的生活,但从天堂的自由中获得对良善的意愿,对良善的爱和良善的生活;因为如前所述,人的意愿,爱、生活与他的自由构成一体。这两种自由彼此对立,但对立面不会出现,除非人在这一种自由中,不在那一种自由中。但人无法从地狱的自由中出来进入天堂的自由,除非他强迫自己。强迫自己就是抵制邪恶,貌似凭自己与它争战,但仍要祈求主的帮助。因此,人出于来自主、从内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与来自地狱、从外层在他自己里面的自由争战。当他处于争战时,在他看来,他似乎不是出于自由,而是出于一种强迫在争战,因为它在对抗他与生俱来的自由;然而,它是自由,否则他不会貌似凭自己争战。

他出于内在自由争战,这种内在自由看起来像是强迫,但后来却被感觉为自由,因为它变得像是无意识的、自发的,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比较像一个人强迫自己的手写字、工作、演奏乐器,或在游戏中竞争,因为过了一段时间,手和手臂做这些事就好像是自动的,或自发的;在这种情况下,人处于良善,因为这时他脱离了邪恶,并被主引导。当一个人强迫自己反对地狱的自由时,他就看见并感知到,地狱的自由是奴役,天堂的自由是自由本身,因为它来自主。事情的本质是这样:人通过抵制邪恶强迫自己到何等程度,与他行如一体的地狱社群就远离他到何等程度,他也在何等程度上被主引入天堂社群,以便与它们行如一体。另一方面,一个人若不强迫自己抵制邪恶,就会留在其中。情况就是这样,我已经通过灵界的大量经历得知这一点,并进一步得知,邪恶不会因来自惩罚的任何强迫,或后来对惩罚的恐惧而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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