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897

897.启21:11

897.启21:11.“有神的荣耀,城的光辉如同一颗最宝贵的石头,好像碧玉石,明如水晶”表示在新教会,圣言将被理解,因为它将凭它的灵义而透明。“神的荣耀”表示在其神性之光中的圣言,如稍后所看到的;“城的光辉”表示其中的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光是指神性真理(AR 796, 799节);“如同一颗最宝贵的石头,好像碧玉石,明如水晶”表示圣言凭它的灵义而发光、透明,如下文所看到的。这些话描述了在那些处于新耶路撒冷的教义和照之的生活之人中间,对圣言的理解。对他们来说,当圣言被阅读时,它似乎在发光;它从主那里通过灵义而发光,因为主是圣言,灵义在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天堂之光中,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光本质上是主的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在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灵义,天使们就处于灵义,他们的智慧也源于灵义,对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真正真理的人来说,圣言凭灵义之光而透明,这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已经说明。

“神的荣耀”是指在其神性之光中的圣言,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约翰福音:

圣言成了肉身,我们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约翰福音1:14)

显然,“荣耀”是指圣言的荣耀,或主里面的神性真理,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下文中的“荣耀”也是这个意思,在那里,经上说:

神的荣耀光照它,城的灯是羔羊。(启示录21:23)

当人子驾着天上的云降临时,他们将看见的人子所处的“荣耀”(马太福音24:30; 马可福音13:26)也是这个意思(参看AR 22, 642, 820节);主降临施行最后的审判时所坐的荣耀宝座(马太福音25:31)不是指别的,因为祂将照着圣言的真理而审判各人;因此,经上也说:“祂将在祂荣耀里降临。”当主变像时,经上还说:

摩西和以利亚在荣耀中显现。(路加福音9:30, 31)

此处“摩西和以利亚”表示圣言;那时,主也让自己作为在其荣耀中的圣言而被门徒看到。“荣耀”表示神性真理,这一点可从前面(AR 629节)圣言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

圣言被比作“一颗最宝贵的石头,好像碧玉石,明如水晶”,是因为“宝石”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AR 231, 540, 726, 823节),“碧玉石”表示凭灵义上的神性真理而透明的字义上的圣言神性真理;这就是“碧玉石”(出埃及记28:20; 以西结书28:13)的含义,也是本章接下来的经文中的“碧玉”的含义,在那里,经上说圣耶路撒冷的“墙的结构是碧玉的”(启21:18)。由于字义上的圣言凭它的灵义而透明,所以经上说碧玉“明如水晶”;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所拥有的一切光照都由此而来。


诠释启示录 #1077

1077.“就是各人

1077.“就是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它们都是虚假和邪恶,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这从“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参看AE 175b, 331, 625节);“群众”也是指那些处于真理或虚假的人,因为“群众”是指较低种类的人民;“民族”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参看AE 175, 331a,b; 452; 455a,b; 625节);“舌头”是指那些处于对良善的各种承认或称谢和感知的人(对此,参看AE 455, 625, 657, 990节)。“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之所以表示虚假和邪恶,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是因为真正的灵义包含从人抽象出来的事物。因此,当你从“各人民”,就是那些处于真理或虚假的人那里除去人的一切概念时,所表示的就是真理或虚假,而不是他们。这同样适用于“群众、民族和舌头”。所表示的是虚假和邪恶,因为“地”表示教会,因此“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构成教会的事物,这些事物要么是真理和良善,要么是虚假和邪恶。由于每个教会都是内在的和外在的,因它的真理和良善,或虚假和邪恶是内在的和外在的,所以这些就是这些话所表示的事物。这一点从“那淫妇坐的众水”的含义也可推知,此处所说的“众水”就是表示被亵渎的教会圣物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可参看AE 1033节);被亵渎的教会圣物是虚假和邪恶,因为它们是被歪曲的圣言真理和被玷污的圣言良善。

(关于圣言续)

主的圣言在这方面是奇妙的:它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相互结合,这证明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相互结合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也证明圣言里面有主与天堂并教会的婚姻,这婚姻也是相互的。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好叫它可以成为天使智慧和世人聪明的源头,或说天使可以从中获得智慧,世人从中获得聪明。因为单从良善中生不出智慧和聪明,单从真理中也生不出智慧和聪明,但当爱是相互的时,智慧和聪明就从它们的婚姻中生出。

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种相互的爱: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又: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有了我的诫命又遵行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约翰福音14:20–21)

这种相互性就是,他们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以及凡爱主的,主也要爱他。“有了祂的诫命”是指处于真理,“遵行它们”是指处于良善。

主用这些话以祂与父的合一也描述了这种相互性:

腓力,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9–11)

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相互结合就从主里面神性与人身的这种相互结合中发出的;而这种相互结合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这同样适用于主与天堂并教会的相互结合,以及总体上良善和真理与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的相互结合。由于良善属于仁,真理属于信,而仁与信构成教会,所以可推知,当人里面有仁与信的相互结合时,教会就在他里面。还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而意愿与理解力构成一个人,所以可推知,人照着意愿和属于意愿的一切与理解力和属于理解力的一切的结合而为人;这种结合是相互的。这种结合被称为一个婚姻,这婚姻自创造以来就在天堂里的每个细节里面,也在世界上的每个细节里面;一切事物的产生和生成由此而来。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的婚姻是这样: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因而相互交替地爱(译注:或说这两者相互交替地爱对方),圣言的灵义揭示了这一点。正是由于这婚姻,良善与真理是一,而不是二;当良善属于真理,真理属于良善时,它们就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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