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897

897.启21:11

897.启21:11.“城中有神的荣耀,城的光辉如同极贵的宝石,好像碧玉石,明如水晶”表在新教会,圣言将被理解,因为它将凭其灵义而变得透明。稍后会看到,“神的荣耀”表示在其神性之光中的圣言;“城的光辉”表示其中的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光就表示神性真理(796, 799节);“如同极贵的宝石,好像碧玉石,明如水晶”表示圣言凭其灵义而发光、透明,如下文所述。这些话描述了那些处于新耶路撒冷教义和照之的生活之人对圣言的理解。对他们来说,当阅读圣言时,它仿佛在发光;通过主藉着灵义而发光,因为主是圣言,灵义就在显为太阳的主所发出的天堂之光,显为太阳的主所发出的这光本质上就是其神性智慧的神性真理。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灵义,天使就在灵义中,并且他们的智慧就来源于灵义;对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纯正真理之人而言,圣言凭灵义之光而透明;这一切在《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一书有所说明。
“神的荣耀(或荣光)”表示在其神性之光中的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道(即圣言)成了肉身,我们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约翰福音1:14)
显然,“荣光”表示圣言或道的荣耀,或表示主里面的神性真理,因为经上说“道(即圣言)成了肉身”;下文中的“荣耀”所表相同,那里说:
神的荣耀光照它,又有羔羊为城的灯。(启示录21:23)
当人子驾着天上的云降临时,他们所看见祂所具有的“荣耀”(马太福音24:30;马可福音13:26)所表相同(参看22, 642, 820节)。人子降临施行最后审判时所坐“荣耀”的宝座(马太福音25:31)并非表示别的,因为祂将照着圣言的真理审判各人;所以,经上来说“祂将在祂荣耀里降临”。主变像时,经上也说:
摩西和以利亚在荣光(glory)中显现。(路加福音9:30,31)
此处“摩西和以利亚”表示圣言;那时,主也让自己作为在其荣耀中的圣言显现给门徒看。“荣耀”表示神性真理,这一点从前面所引用的大量经文(629节)明显看出来。
圣言之所以被比作“极贵的宝石,好像碧玉石,明如水晶”,是因为“宝石”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231, 540, 726, 823节),“碧玉石”表示字义中的圣言神性真理,凭灵义中的神性真理而透明;这就是“碧玉石”的含义(出埃及记28:20;以西结书28:13),后来在本章,经上说圣耶路撒冷的“墙的构造是碧玉的”(21:18);由于字义中的圣言凭其灵义而透明,所以经上说碧玉“明如水晶”;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所拥有的一切启示皆由此而来。

诠释启示录 #10

10.启1:2.“便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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