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892

892.“杀人的、淫

892.“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表示所有轻视十诫,没有避开那里所提到的任何邪恶如罪,因而生活在其中的人。至于十诫中的这四诫,即“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和“不可作假见证”在其三重意义,即属世意义、属灵意义和属天意义上表示什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62-91节);因此,没有必要在此解释它们。但取代第七诫“不可偷盗”的,是此处所提到“行邪术的和拜偶像的”;“行邪术的”表示那些寻求真理,却歪曲它们以确认虚假和邪恶的人,如那些接受“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这一真理,利用它来确认唯信的人所行的,因为这是一种属灵的偷窃。至于“邪术”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R 462节)。“拜偶像的”表示那些不是出于圣言,因而不是出于主,而是出于自我聪明而建立敬拜,或处于敬拜的人(AR 459节),如那些根据被错误理解的保罗的一句话,而不是根据主的任何话来捏造教会的普遍教义的人所行的,这同样是一种属灵的偷窃;“说谎话的”表示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AR 924节)。

诠释启示录 #574

574.“他们的数目

574.“他们的数目我听见了”表示它们的品质被感知到了。这从“听见”和“数目”的含义清楚可知:“听见”是指感知(参看AE 14, 529节);“数目”是指所论述的事物的品质(参看AE 429节),在此是指图谋反对良善之真理、感官人的推理所基于和代表的邪恶之虚假的品质,这些虚假由“马兵军队的数目”来表示,如刚才所述。下一节以这些话进一步描述了这些虚假的品质,即:“因此我在异象中看见那些马和骑马的,有火胸甲,与蓝宝石或风信子石并硫磺;马的头好像狮子头;有火、有烟、有硫磺,从它们口中喷出来。”这些话描述了在此由“数目”所表示的品质。此处“数目”似乎是指某种数字的东西,但灵界没有数字,因为那里的空间和时间不像在自然界那样可测量和确定;因此,圣言中的一切数字都表示事物,数字本身表示事物的品质(参看AE 203, 336, 429, 430; 《天堂与地狱》,26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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