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92.“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表示所有轻视十诫,没有避开那里所提到的任何邪恶如罪,因而生活在其中的人。至于十诫中的这四诫,即“不可杀人”、“不可通奸”、“不可偷盗”和“不可作假见证”在其三重意义,即属世意义、属灵意义和属天意义上表示什么,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62-91节);因此,没有必要在此解释它们。但取代第七诫“不可偷盗”的,是此处所提到“行邪术的和拜偶像的”;“行邪术的”表示那些寻求真理,却歪曲它们以确认虚假和邪恶的人,如那些接受“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这一真理,利用它来确认唯信的人所行的,因为这是一种属灵的偷窃。至于“邪术”进一步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R 462节)。“拜偶像的”表示那些不是出于圣言,因而不是出于主,而是出于自我聪明而建立敬拜,或处于敬拜的人(AR 459节),如那些根据被错误理解的保罗的一句话,而不是根据主的任何话来捏造教会的普遍教义的人所行的,这同样是一种属灵的偷窃;“说谎话的”表示那些处于源于邪恶的虚假之人(AR 924节)。
355.如今的教会将信与仁分离,宣称无需行出律法所要求的行为,唯独信使人称义并得救;还宣称仁无法与信结合,因为信出于神,而仁只要变成实际行为,就出于人。然而,这些概念从未进入任何使徒的脑海,这从他们的书信明显看出来。但是,就在他们将一位神分裂成三个位格,并将同等神性归给每一个的那一刻,这种分离与割裂就被引入了基督徒教会。下一节将解释:无仁则无信,无信则无仁,若非主赋予它们生命,二者皆无生命。为了更加顺畅,我将在此证明:
⑴人能为自己获取信。
⑵仁也是如此。
⑶仁与信的生命同样如此。
⑷然而,信、仁、以及信或仁的生命,无一来自自己,唯独来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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