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90.启21:7.“得胜的,必承受这一切为业;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表示那些战胜自己里面的邪恶,即魔鬼,并且当被巴比伦人和龙的追随者试探时没有屈服的人,将进入天堂,在那里住在主里面,主也住在他们里面。“得胜”在此是指战胜自己里面的邪恶,从而战胜魔鬼,并且当被巴比伦人和龙的追随者试探时没有屈服。战胜自己里面的邪恶,也是战胜魔鬼,因为“魔鬼”是指一切邪恶;“承受这一切为业”表示进入天堂,然后享受那里来自主的良善的所有权,从而作为儿子和继承人而拥有来自主并属于主的良善,天堂因此被称为“产业”(马太福音19:29; 25:34)。“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表示在天上,他们将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如前所述(AR 882, 883节),那里有同样的话,只是在那里(即启21:3),经上说:“他们要作祂的子民,祂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神。”那些直接靠近主的人被称为祂的儿子,因为他们从主新生,也就是重生;因此,主称祂的门徒为“儿子”(约翰福音12:36; 13:33; 21:5)。
833.“也能使尽可能多的不拜兽像的人都被杀害”表示对那些不相信如此确立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的人来说,永死的威胁。这从“拜”、“兽像”和“被杀害”的含义清楚可知:“拜”是指承认并相信(参看AE 790a, 805a, 821a节);“兽像”是指分离之信的教义,和一个条例,即:其中确立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都要被教导和相信(参看刚才AE 827a节);“被杀害”是指属灵地被杀害,也就是在永死中灭亡(参看AE 315, 589节)。由此清楚可知,“也能使尽可能多的不拜兽像的人都被杀害”表示对那些不相信如此确立的一切,无论总体还是细节的人来说,永死的威胁。众所周知,情况就是这样,因为救赎,因而永生是宣布给所有相信这个教义之人的,而诅咒和永死是对那些不相信的人的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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