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90.启21:7.“得胜的,必承受这一切为业;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表示那些战胜自己里面的邪恶,即魔鬼,并且当被巴比伦人和龙的追随者试探时没有屈服的人,将进入天堂,在那里住在主里面,主也住在他们里面。“得胜”在此是指战胜自己里面的邪恶,从而战胜魔鬼,并且当被巴比伦人和龙的追随者试探时没有屈服。战胜自己里面的邪恶,也是战胜魔鬼,因为“魔鬼”是指一切邪恶;“承受这一切为业”表示进入天堂,然后享受那里来自主的良善的所有权,从而作为儿子和继承人而拥有来自主并属于主的良善,天堂因此被称为“产业”(马太福音19:29; 25:34)。“我要作他的神,他要作我的儿子”表示在天上,他们将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如前所述(AR 882, 883节),那里有同样的话,只是在那里(即启21:3),经上说:“他们要作祂的子民,祂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神。”那些直接靠近主的人被称为祂的儿子,因为他们从主新生,也就是重生;因此,主称祂的门徒为“儿子”(约翰福音12:36; 13:33; 21:5)。
1017.“这样大的地震”表示以至于教会已不复存在。这从本章到目前为止关于教会所说的,以及前面关于如今构成教会的唯信所说的清楚可知。
(关于第七诫续)
当一个人我们放弃仇恨,远离它,并避之如魔鬼时,爱、仁、怜悯和仁慈就经由天堂从主流入;这时,他所做的作为第一次成为爱和仁的作为。而他以前所做的作为,无论在外在形式上看起来多么良善,都是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作为,若得不到回报,仇恨就潜藏在这些作为中。仇恨几时不消除,人几时就是纯属世的;纯属世的人会留在他所有的遗传之恶中。在仇恨连它的根,就是对统治所有人的爱,被移除之前,他无法变得属灵;因为只要地狱之火,也就是仇恨挡道或反对,并拒之门外,天堂之火,也就是属灵之爱,就无法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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