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89.“我要将生命水的泉源白白赐给那口渴的人”表示对那些出于某种属灵功用而渴望真理的人来说,主会从祂自己那里通过圣言将有助于这种功用的一切都赐给他们。稍后会看到,“口渴的人”表示出于某种属灵功用而渴望真理的人;“生命水的泉源”表示主和圣言(AR 384节);“白白赐给”表示来自主,而不是来自任何自我聪明。“口渴”之所以表示为了某种属灵功用而渴求或渴望,是因为一个人既可以出于属世功用,也可以出于属灵功用而渴求或渴望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那些以学习为目的,并通过学习获得名声、荣誉和利益,从而着眼于自我和世界的人,就出于属世功用来渴求或渴望;而那些出于对邻之爱以服务邻舍为目的,考虑的是邻舍灵魂的福祉,以及自己的福祉,从而着眼于主、邻舍和拯救的人,则出于属灵功用来渴求或渴望,这些人在有助于这种功用的程度上而被赐予来自“生命水的泉源”的真理,即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而其余的人无法得到来自这个源头的真理;他们阅读圣言,却要么看不到其中的任何教义真理,要么即便看到了,也会把它变成虚假,与其说在从圣言大声朗读时把它变成虚假,不如说在他们关于它的思维观念中把它变成虚假。“饥饿”表示渴望良善,“口渴”表示渴望真理(可参看AR 323,381节)。
935.“拿着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荣耀。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称谢和荣耀(参看AE 323, 856节)。因此,“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荣耀。这就是“神的竖琴”的含义,因为属灵情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由弦乐器来表达;而属天情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管乐器来表达(参看AE 323a, 326a节)。
(续)
前面论述的主题是,为叫作为可以成为良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即:要承认主的神性,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如罪的邪恶。十诫所列举的邪恶包括了所有可能存在的邪恶;因此,十诫被称为十条诫,因为“十”表示所有或一切。
第一诫,即“不可拜别神”,要求一个人不可爱自我和世界;凡爱自我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因为每个人的神就是他爱之胜过一切的,或说人所最爱的,就是他的神。
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要求一个人不可蔑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不可蔑视教会,不可出于仇恨弃绝它们,因为这些是神的“名”。
第五诫,即“不可偷盗”,要求一个人要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因为这些也是偷盗。
第六诫,即“不要通奸”,具体要求一个人不可以通奸为快乐,不可视婚姻为不快乐的;尤其不可对那些属于婚姻的事物怀有污秽的想法,因为这些也是通奸。
第七诫,即“不可杀人”,要求一个人不可恨邻舍,不可爱报复;因为仇恨和报复发出谋杀。
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要求一个人不可说谎和亵渎;因为谎言和亵渎就是假见证。
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要求一个人不可违背他人的意愿想要占有他们的财产,或将财产转移到自己这里。
第十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妻子和仆人”等等,要求一个人不可以渴望统治其他人,使他们臣服于自己;因为那里所列举的事物是指人自己的东西。
谁都能看出,这八条诫命包含必须避开的邪恶,却不包含必须实行的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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