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89.“我要将生命水的泉源白白赐给那口渴的人”表示对那些出于某种属灵功用而渴望真理的人来说,主会从祂自己那里通过圣言将有助于这种功用的一切都赐给他们。稍后会看到,“口渴的人”表示出于某种属灵功用而渴望真理的人;“生命水的泉源”表示主和圣言(AR 384节);“白白赐给”表示来自主,而不是来自任何自我聪明。“口渴”之所以表示为了某种属灵功用而渴求或渴望,是因为一个人既可以出于属世功用,也可以出于属灵功用而渴求或渴望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那些以学习为目的,并通过学习获得名声、荣誉和利益,从而着眼于自我和世界的人,就出于属世功用来渴求或渴望;而那些出于对邻之爱以服务邻舍为目的,考虑的是邻舍灵魂的福祉,以及自己的福祉,从而着眼于主、邻舍和拯救的人,则出于属灵功用来渴求或渴望,这些人在有助于这种功用的程度上而被赐予来自“生命水的泉源”的真理,即通过圣言来自主的真理。而其余的人无法得到来自这个源头的真理;他们阅读圣言,却要么看不到其中的任何教义真理,要么即便看到了,也会把它变成虚假,与其说在从圣言大声朗读时把它变成虚假,不如说在他们关于它的思维观念中把它变成虚假。“饥饿”表示渴望良善,“口渴”表示渴望真理(可参看AR 323,381节)。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 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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