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84.启21:4.“神要擦去他们眼上一切的眼泪;死亡必不复存在,也不再有悲哀、哭号、劳苦,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表示主将除去他们心智的一切悲伤,对诅咒,对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以及由此产生的试探的恐惧,他们必不记得它们,因为那造成它们的龙被驱逐出去了。“神要擦去他们眼上一切的眼泪”表示主将除去他们心智的一切悲伤,因为“流泪”来自心智的悲伤;必不复存在的“死亡”表示诅咒(AR 325, 765, 853, 873节),在此表示对它的恐惧;不再有的“悲哀”表示对来自地狱的邪恶的恐惧,因为“悲哀”具有各种含义,在所有情况下都与论述的主题有关,在此与对来自地狱的邪恶的恐惧有关;因为刚才提到的是对诅咒的恐惧,接着提到的是对来自地狱的虚假和由此产生的试探的恐惧;“哭号”表示对来自地狱的虚假的恐惧,如下一节所看到的;不再有的“劳苦”表示试探(AR 640节);“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表示他们必不记得它们,因为那造成它们的龙被驱逐出去了;事实上,这些就是那过去了的以前的事。
但这些事必须加以说明。每个人死后首先进入天堂与地狱中间的灵人界,在那里做好准备,善人为天堂做准备,恶人为地狱做准备(关于灵人界,可参看AR 784, 791, 843, 850, 866, 869节)。由于在灵人界也会形成像自然界中那样的联系,所以在最后审判之前,情况只能是这样:那些外在上是文明和道德的,但内在上是邪恶的人,要与那些外在上同样是文明和道德的,但内在上是良善的人在一起,并与他们交谈。由于不断迷惑人的欲望是恶人所固有的,所以与他们交往的善人以各种方式受到侵扰。但那些因他们的侵扰而悲伤,并陷入对诅咒,对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以及严厉试探的恐惧之人,就被主切断与他们的交往,被送到下面的某个低地,他们在那里形成新的社群或团体,并受到保护;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一切恶人与善人分离,这种分离是通过最后的审判实现的;那时,那些在低地受到保护的人就被主提入天堂。
这些侵扰绝大部分是由“龙”及其“兽”所指的那些人造成的。因此,当那龙和他的两只兽被扔进火与硫磺的湖里时,由于这一切侵扰,因而对诅咒和地狱的悲伤和恐惧都止息了,所以那些受到侵扰的人被告知,“神要擦去他们眼上一切的眼泪,死亡必不复存在,也不再有悲哀、哭号、劳苦,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以此表示主将除去他们心智的一切悲伤,对诅咒,对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以及由此产生的严厉试探的恐惧,他们必不记得它们,因为那造成它们的龙被驱逐出去了。那龙和他的两只兽被赶出去,被扔进了火与硫磺的湖里(可参看启示录19:20; 20:10);那龙的侵扰从许多地方明显看出来;因为他与米迦勒争战,想要吞吃妇人所生的男孩,并逼迫那妇人,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启示录12:4-5, 7-9, 13-17; 13:1; 16:13, 16等)。许多内心善良的人就是这样被主保护的,免得他们被那龙及其兽侵扰,这一点从启6:9-11明显看出来;他们被侵扰(参看启示录7:13-17);后来他们被提到天堂(参看启示录20:4, 5等)。“囚犯或被掳的”和“被囚在坑里的”,以及被主释放的人也是指这些人(以赛亚书24:22; 61:1; 路加福音4:18, 19; 撒迦利亚书9:11; 诗篇79:11)。在圣言中,在经上说坟墓开了,以及灵魂等待最后的审判和那时复活的地方,所表示的也是这一点。
989.“兽的国就黑暗了”表示教会由此处于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这从“国”和“黑暗”的含义清楚可知:“国”是指真理方面的教会(参看AE 48, 683, 684, 685节);“黑暗”是指虚假(参看AE 526a,b节),在此是指纯粹或绝对而密集的虚假,因为经上补充说:“他们因痛苦和疮就咬自己的舌头,亵渎天上的神。”前面各个地方已经说明,通过唯信,也就是通过与善行分离之信,他们驱逐了教会的一切真理,并带来了纯粹或绝对的虚假以取代之。当生活与信仰分离,从而被关在宗教信仰的大门之外时,情况不可能不是这样。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明,天堂来自婚姻,地狱来自通奸。现在要阐明当如何理解这句话。一个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不是来自吃了知识树的亚当,而是来自玷污良善、歪曲真理的父母,因而来自邪恶与虚假的婚姻,通奸之爱从该婚姻中存在。父母的主导爱衍生并转录到后代身上,并成为其性质的一部分。如果父母的爱是通奸之爱,那么它也是邪恶对虚假的爱,并虚假对邪恶的爱。人从这个源头中获得所有邪恶,并通过邪恶受制于地狱。这一切清楚表明,一个人通过通奸受制于地狱,除非他被主通过真理和照之的生活改造。任何人都不能被改造,除非他避开通奸如同地狱的,热爱婚姻如同天堂的。只有通过这种方式,遗传之恶才能被打破,并在后代身上变得更温和。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人从通奸的父母那里出生为一个地狱,但他仍不是为地狱,而是为天堂而生的。因为主规定,没有人因遗传之恶,只因这个人通过自己的生活而实际变成自己的邪恶而被判下地狱,这从死后的婴儿明显看出来:他们都被主收养,在祂的看顾之下在天堂接受教育,并得救了。这清楚表明,每个人都是为天堂,而不是为地狱而生的,尽管他因与生俱来的邪恶而是一个地狱。从通奸中出生的每个人都是这种情况,只要他自己没有成为一个通奸者。成为通奸者是指通过出于其中的快乐思想邪恶和虚假,并出于对它们的爱实行它们而生活在邪恶和虚假的婚姻之中。凡如此行的人都成为通奸者。根据神性公义,没有人因父母的邪恶受惩罚,人只因自己的邪恶受惩罚;因此,主规定,死后,一个人的遗传之恶不会返回或重现,但他自己的邪恶会返回或重现;正因这些邪恶返回或重现,那时人才会受到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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