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884

884.启21:4.

884.启21:4.“神要擦去他们眼上一切的眼泪;死亡必不复存在,也不再有悲哀、哭号、劳苦,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表示主将除去他们心智的一切悲伤,对诅咒,对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以及由此产生的试探的恐惧,他们必不记得它们,因为那造成它们的龙被驱逐出去了。“神要擦去他们眼上一切的眼泪”表示主将除去他们心智的一切悲伤,因为“流泪”来自心智的悲伤;必不复存在的“死亡”表示诅咒(AR 325, 765, 853, 873节),在此表示对它的恐惧;不再有的“悲哀”表示对来自地狱的邪恶的恐惧,因为“悲哀”具有各种含义,在所有情况下都与论述的主题有关,在此与对来自地狱的邪恶的恐惧有关;因为刚才提到的是对诅咒的恐惧,接着提到的是对来自地狱的虚假和由此产生的试探的恐惧;“哭号”表示对来自地狱的虚假的恐惧,如下一节所看到的;不再有的“劳苦”表示试探(AR 640节);“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表示他们必不记得它们,因为那造成它们的龙被驱逐出去了;事实上,这些就是那过去了的以前的事。
但这些事必须加以说明。每个人死后首先进入天堂与地狱中间的灵人界,在那里做好准备,善人为天堂做准备,恶人为地狱做准备(关于灵人界,可参看AR 784, 791, 843, 850, 866, 869节)。由于在灵人界也会形成像自然界中那样的联系,所以在最后审判之前,情况只能是这样:那些外在上是文明和道德的,但内在上是邪恶的人,要与那些外在上同样是文明和道德的,但内在上是良善的人在一起,并与他们交谈。由于不断迷惑人的欲望是恶人所固有的,所以与他们交往的善人以各种方式受到侵扰。但那些因他们的侵扰而悲伤,并陷入对诅咒,对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以及严厉试探的恐惧之人,就被主切断与他们的交往,被送到下面的某个低地,他们在那里形成新的社群或团体,并受到保护;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一切恶人与善人分离,这种分离是通过最后的审判实现的;那时,那些在低地受到保护的人就被主提入天堂。
这些侵扰绝大部分是由“龙”及其“兽”所指的那些人造成的。因此,当那龙和他的两只兽被扔进火与硫磺的湖里时,由于这一切侵扰,因而对诅咒和地狱的悲伤和恐惧都止息了,所以那些受到侵扰的人被告知,“神要擦去他们眼上一切的眼泪,死亡必不复存在,也不再有悲哀、哭号、劳苦,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以此表示主将除去他们心智的一切悲伤,对诅咒,对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以及由此产生的严厉试探的恐惧,他们必不记得它们,因为那造成它们的龙被驱逐出去了。那龙和他的两只兽被赶出去,被扔进了火与硫磺的湖里(可参看启示录19:20; 20:10);那龙的侵扰从许多地方明显看出来;因为他与米迦勒争战,想要吞吃妇人所生的男孩,并逼迫那妇人,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启示录12:4-5, 7-9, 13-17; 13:1; 16:13, 16等)。许多内心善良的人就是这样被主保护的,免得他们被那龙及其兽侵扰,这一点从启6:9-11明显看出来;他们被侵扰(参看启示录7:13-17);后来他们被提到天堂(参看启示录20:4, 5等)。“囚犯或被掳的”和“被囚在坑里的”,以及被主释放的人也是指这些人(以赛亚书24:22; 61:1; 路加福音4:18, 19; 撒迦利亚书9:11; 诗篇79:11)。在圣言中,在经上说坟墓开了,以及灵魂等待最后的审判和那时复活的地方,所表示的也是这一点。

诠释启示录 #907

907.“头上戴着金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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