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884

884.启21:4.

884.启21:4.“神要擦去他们眼上一切的眼泪;死亡必不复存在,也不再有悲哀、哭号、劳苦,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表示主将除去他们心智的一切悲伤,对诅咒,对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以及由此产生的试探的恐惧,他们必不记得它们,因为那造成它们的龙被驱逐出去了。“神要擦去他们眼上一切的眼泪”表示主将除去他们心智的一切悲伤,因为“流泪”来自心智的悲伤;必不复存在的“死亡”表示诅咒(AR 325, 765, 853, 873节),在此表示对它的恐惧;不再有的“悲哀”表示对来自地狱的邪恶的恐惧,因为“悲哀”具有各种含义,在所有情况下都与论述的主题有关,在此与对来自地狱的邪恶的恐惧有关;因为刚才提到的是对诅咒的恐惧,接着提到的是对来自地狱的虚假和由此产生的试探的恐惧;“哭号”表示对来自地狱的虚假的恐惧,如下一节所看到的;不再有的“劳苦”表示试探(AR 640节);“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表示他们必不记得它们,因为那造成它们的龙被驱逐出去了;事实上,这些就是那过去了的以前的事。

但这些事必须加以说明。每个人死后首先进入天堂与地狱中间的灵人界,在那里做好准备,善人为天堂做准备,恶人为地狱做准备(关于灵人界,可参看AR 784, 791, 843, 850, 866, 869节)。由于在灵人界也会形成像自然界中那样的联系,所以在最后审判之前,情况只能是这样:那些外在上是文明和道德的,但内在上是邪恶的人,要与那些外在上同样是文明和道德的,但内在上是良善的人在一起,并与他们交谈。由于不断迷惑人的欲望是恶人所固有的,所以与他们交往的善人以各种方式受到侵扰。但那些因他们的侵扰而悲伤,并陷入对诅咒,对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以及严厉试探的恐惧之人,就被主切断与他们的交往,被送到下面的某个低地,他们在那里形成新的社群或团体,并受到保护;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一切恶人与善人分离,这种分离是通过最后的审判实现的;那时,那些在低地受到保护的人就被主提入天堂。

这些侵扰绝大部分是由“龙”及其“兽”所指的那些人造成的。因此,当那龙和他的两只兽被扔进火与硫磺的湖里时,由于这一切侵扰,因而对诅咒和地狱的悲伤和恐惧都止息了,所以那些受到侵扰的人被告知,“神要擦去他们眼上一切的眼泪,死亡必不复存在,也不再有悲哀、哭号、劳苦,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以此表示主将除去他们心智的一切悲伤,对诅咒,对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以及由此产生的严厉试探的恐惧,他们必不记得它们,因为那造成它们的龙被驱逐出去了。那龙和他的两只兽被赶出去,被扔进了火与硫磺的湖里(可参看启示录19:20; 20:10);那龙的侵扰从许多地方明显看出来;因为他与米迦勒争战,想要吞吃妇人所生的男孩,并逼迫那妇人,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启示录12:4-5, 7-9, 13-17; 13:1; 16:13, 16等)。许多内心善良的人就是这样被主保护的,免得他们被那龙及其兽侵扰,这一点从启6:9-11明显看出来;他们被侵扰(参看启示录7:13-17);后来他们被提到天堂(参看启示录20:4, 5等)。“囚犯或被掳的”和“被囚在坑里的”,以及被主释放的人也是指这些人(以赛亚书24:22; 61:1; 路加福音4:18, 19; 撒迦利亚书9:11; 诗篇79:11)。在圣言中,在经上说坟墓开了,以及灵魂等待最后的审判和那时复活的地方,所表示的也是这一点。


诠释启示录 #1139

1139.“因为没有

1139.“因为没有人再买他们的货物了”表示他们用来谋利的邪恶和虚假不再被接受。这从“货物”和“不再买”的含义清楚可知:“货物”是指他们用来谋利的教义和这宗教的虚假和邪恶,利益在于名誉和财富。这就是“货物”的含义,这从“客商或商人”的含义明显看出来,“客商或商人”是指那些获得并出售这些事物的人(对此,参看AE 1138节)。从接下来列举它们的经文清楚看出,此处“货物”所表示的虚假和邪恶具体是什么。这“货物”因属于被称为“淫妇或妓女”和“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的巴比伦,故是圣言中“淫乱的货物”所指的;它们是对良善和真理的歪曲和玷污(可参看AE 695节)。“不再买”是指不再接受。不被接受是指在灵界,他们的邪恶和虚假不再被接受,尽管它们在自然界仍被接受;因为所有死后从巴别之地,或地上的巴比伦中出来进入灵界的人都被探查,并照着他们的爱被送入各个社群;恶人被送入地狱社群,善人则被教导,并照着他们对来自主的真理和良善的接受而被接到天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人之所以感觉并感知到生命似乎在他自己里面,是因为主的生命在他里面,就像太阳的光和热在一个主体里面。这光和热不属于主体,而是属于主体里面的太阳,因为它们与太阳一起离开;但当它们在主体里面时,表面上看,它们完全属于它;主体的颜色本身可以说来自光,它的植物性生命可以说来自热。而来自灵界太阳,即主的光和热更是如此,其光是生命之光,其热是生命之热,因为发出它们的太阳是神性之爱,而人是接受主体。这光和热永远不会从接受者,也就是人那里退出,当它们在人里面时,表面上看,它们完全是他自己的。他从光中拥有理解的能力,从热中拥有意愿的能力。从以下事实,即光和热虽然不是他自己的,但似乎完全在接受者里面,它们永远不会从他那里退出,它们影响他的至内层,这些至内层远离他理解力的视觉,也远离他意愿的感受或感知来看,这一表象是必须的,即:它们是天生的,也就是说,它们似乎在他里面,或被植入他,因此它们所产生的,或说它们的结果似乎来自他。正因如此,人只知道他出于自己思考,出于自己意愿;然而,出于他自己,他一丁点也做不到,因为这光和热,或思维和意愿,不可能与接受者如此合一,以至于是他自己的,就像太阳的光不可能与地上的主体合一,并变得像主体一样是物质的;这同样适用于热。但生命之光和生命之热影响并充满接受者,完全取决于他承认它们不属于他,而属于主的品质;这种承认的品质则完全取决于在遵行诫命,也就是功用中所表现出的爱的品质。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