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884

884.启21:4.

884.启21:4.“神要擦去他们眼上一切的眼泪;死亡必不复存在,也不再有悲哀、哭号、劳苦,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表示主将除去他们心智的一切悲伤,对诅咒,对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以及由此产生的试探的恐惧,他们必不记得它们,因为那造成它们的龙被驱逐出去了。“神要擦去他们眼上一切的眼泪”表示主将除去他们心智的一切悲伤,因为“流泪”来自心智的悲伤;必不复存在的“死亡”表示诅咒(AR 325, 765, 853, 873节),在此表示对它的恐惧;不再有的“悲哀”表示对来自地狱的邪恶的恐惧,因为“悲哀”具有各种含义,在所有情况下都与论述的主题有关,在此与对来自地狱的邪恶的恐惧有关;因为刚才提到的是对诅咒的恐惧,接着提到的是对来自地狱的虚假和由此产生的试探的恐惧;“哭号”表示对来自地狱的虚假的恐惧,如下一节所看到的;不再有的“劳苦”表示试探(AR 640节);“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表示他们必不记得它们,因为那造成它们的龙被驱逐出去了;事实上,这些就是那过去了的以前的事。

但这些事必须加以说明。每个人死后首先进入天堂与地狱中间的灵人界,在那里做好准备,善人为天堂做准备,恶人为地狱做准备(关于灵人界,可参看AR 784, 791, 843, 850, 866, 869节)。由于在灵人界也会形成像自然界中那样的联系,所以在最后审判之前,情况只能是这样:那些外在上是文明和道德的,但内在上是邪恶的人,要与那些外在上同样是文明和道德的,但内在上是良善的人在一起,并与他们交谈。由于不断迷惑人的欲望是恶人所固有的,所以与他们交往的善人以各种方式受到侵扰。但那些因他们的侵扰而悲伤,并陷入对诅咒,对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以及严厉试探的恐惧之人,就被主切断与他们的交往,被送到下面的某个低地,他们在那里形成新的社群或团体,并受到保护;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一切恶人与善人分离,这种分离是通过最后的审判实现的;那时,那些在低地受到保护的人就被主提入天堂。

这些侵扰绝大部分是由“龙”及其“兽”所指的那些人造成的。因此,当那龙和他的两只兽被扔进火与硫磺的湖里时,由于这一切侵扰,因而对诅咒和地狱的悲伤和恐惧都止息了,所以那些受到侵扰的人被告知,“神要擦去他们眼上一切的眼泪,死亡必不复存在,也不再有悲哀、哭号、劳苦,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以此表示主将除去他们心智的一切悲伤,对诅咒,对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以及由此产生的严厉试探的恐惧,他们必不记得它们,因为那造成它们的龙被驱逐出去了。那龙和他的两只兽被赶出去,被扔进了火与硫磺的湖里(可参看启示录19:20; 20:10);那龙的侵扰从许多地方明显看出来;因为他与米迦勒争战,想要吞吃妇人所生的男孩,并逼迫那妇人,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启示录12:4-5, 7-9, 13-17; 13:1; 16:13, 16等)。许多内心善良的人就是这样被主保护的,免得他们被那龙及其兽侵扰,这一点从启6:9-11明显看出来;他们被侵扰(参看启示录7:13-17);后来他们被提到天堂(参看启示录20:4, 5等)。“囚犯或被掳的”和“被囚在坑里的”,以及被主释放的人也是指这些人(以赛亚书24:22; 61:1; 路加福音4:18, 19; 撒迦利亚书9:11; 诗篇79:11)。在圣言中,在经上说坟墓开了,以及灵魂等待最后的审判和那时复活的地方,所表示的也是这一点。


诠释启示录 #1124

1124.启18:8

1124.启18:8.“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必来到”表示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他们的最后状态即将来临,然后到来的是毁灭。这从“因此”、“在一天之内”和“灾殃”的含义清楚可知:“因此”是指因为他们具有这种品质,即:他们以统治天堂和教会为荣耀或骄傲和快乐,倚靠他们自己,不倚靠神性的能力和保护。“在一天之内”是指他们的最后状态,“天”表示状态,在此表示最后状态,因为经上补充说,那时有“死亡、悲哀、饥荒”。“灾殃”是指那些摧毁属灵生命的事物,因而是指毁灭(参看AE 584节)。在此由他们的灾殃必来到的那一天所表示的最后状态是指当他们中间不再剩下任何良善和真理时的状态。由于那时,他们的属灵生命被完全摧毁了,所以毁灭,也就是最后的审判就临到他们。这种情况以前之所以没有发生,而是此时发生,是因为这时,天堂与他们的联系或结合不复存在;当没有了联系或结合时,分离就会发生,这种分离就是最后的审判。当最后的审判到来时,恶人就被扔进地狱,善人被提入天堂。因为一旦任何人与天堂的联系被打破,他就立刻坠入地狱。只有与天堂,因而与主的联系才能使人不下地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如果有人说并认为,生命本身是神,或神是生命本身,同时却对生命是什么没有任何概念,那么除了这些表述之外,他根本不理解神是什么。人的思维里面有两种观念,一种是抽象的属灵观念,一种是非抽象的属世观念。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抽象的属灵观念是,它是爱本身,也是智慧本身,爱来自智慧,智慧来自爱。但关于生命,也就是神的非抽象的属世观念是,祂的爱就像火,祂的智慧就像光,两者一起就像一束灿烂的阳光。这种属世观念源于对应关系,因为火对应于爱,光对应于智慧;因此,在圣言中,“火”表示爱,“光”表示智慧。当一个人从圣言讲道时,他也祷告说,愿天上的火(这火是指神性之爱)温暖或点燃所有人的心,愿天上的光(这光是指神性智慧)照亮所有人的心智。

在神性智慧中的神性之爱是生命本身,也就是神,这爱在本质上是不可想象的,因为它是无限的,因而超越人类的理解;但它在表象上是可以想象的。主在天使眼前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这太阳是神性之爱,热是神性之爱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之爱,被称为神性良善,光是神性智慧的发出或发出的神性智慧,被称为神性真理。然而,人对生命,也就是神,决不可持有像对火、热或光那样的观念,除非它里面同时有对爱和智慧的观念;也就是说,神性之爱就像火,神性智慧就像光,神性之爱与神性智慧一起就是一道灿烂的阳光。因为神是一个完美的人,在脸上像人,在身体上也像人,在形式上没有任何区别,只在本质上有区别。祂的本质是,祂是爱本身,智慧本身,因而是生命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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