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84.启21:4.“神要擦去他们眼上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表主将拿走他们心灵的一切悲伤,以及对罚入地狱、来自地狱的邪恶与虚假并它们所导致的试探的恐惧,他们必不记起它们,因为那使他们受尽苦难的龙已经被逐出去了。“神要擦去他们眼上一切的眼泪”表示主将拿走他们心灵的一切悲伤,因为“流泪”是由于心灵悲伤;不再有的“死亡”表示受罚入地狱(325, 765, 853, 873节),在此表示对它的恐惧;也不再有的“悲哀”表示对来自地狱的邪恶的恐惧,因为“悲哀”具有各种含义,全都与此处所论述的主题有关,在此表示对来自地狱的邪恶的恐惧;因为刚才提到的是对罚入地狱的恐惧,接着提到的是对来自地狱的虚假并它们所导致的试探的恐惧;下一节将看到,“哭号”表示对来自地狱的虚假的恐惧;不再有的“疼痛”表示试探(640节);“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表示他们必不记起它们,因为那使他们受尽苦难的龙已经被逐出去了,这些就是那过去了的以前的事。
不过,有必要说明这些事。每个人死后先进入天堂与地狱中间的灵人界,在此作好预备,善者为天堂作预备,恶者为地狱作预备,关于灵人界,可参看前文(784, 791, 843, 850, 866, 869节)。由于和世间一样,灵人界里也有各种社群,所以在最后审判之前,只能是那些外在文明道德、内在邪恶的人住在一起,但又和那些外在同样文明道德、内在却良善的人保持交流。由于不断迷惑他人的欲望是恶者所固有的,所以与他们结交的善者被他们以各种方式所侵扰。不过,那些因他们的侵扰而陷入悲伤,并逐渐对罚入地狱、来自地狱的邪恶与虚假,以及严厉试探产生恐惧的人会被主切断与他们的来往,并被送往某个低地,那里也有各种社群,还会得到护卫,这一过程一直持续到通过最后审判的施行,一切恶者与善者分离之时为止;那时,那些在低地被护卫的人就被主接升天堂。
这些侵扰绝大部分是由那些“龙”及其“兽”所指的人造成的。所以,当那龙及其两个兽被扔进硫磺的火湖里时,由于这一切侵扰,因而出于受罚和地狱的悲伤和恐惧都止息了,故经上论到那些被侵扰的人说“神要擦去他们眼上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以此表示主将拿走他们心灵的一切悲伤,以及对罚入地狱、来自地狱的邪恶与虚假并出于它们的严厉试探的恐惧,他们必不记起它们,因为那使他们受尽苦难的龙已经被逐出去了。那龙及其两个兽被逐出并扔进硫磺的火湖(参看启示录19:20; 20:10);那龙的侵扰可从许多地方明显看出来;因为他与米迦勒争战,想要吞吃妇人所生的男孩,还逼迫那妇人,与她其余的种作战(启示录12:4-5,7-9,13-17;13:1;16:13,16等)。许多内心良善的人就是这样被主护卫,免得他们被那龙及其兽所侵扰(参看启示录6:9-11);他们被侵扰(参看启示录7:13-17);后来他们被接升天堂(参看启示录20:4,5等)。这些人还由“被囚的”,以及“被困在坑中”并被主释放的人来表示(以赛亚书24:22; 61:1;路加福音4:18,19;撒迦利亚书9:11;诗篇79:11)。在圣言中,提到坟墓开了,以及论到众灵魂期待最后审判和复活的经文也表示这一点。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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