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84.启21:4.“神要擦去他们眼上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表主将拿走他们心灵的一切悲伤,以及对罚入地狱、来自地狱的邪恶与虚假并它们所导致的试探的恐惧,他们必不记起它们,因为那使他们受尽苦难的龙已经被逐出去了。“神要擦去他们眼上一切的眼泪”表示主将拿走他们心灵的一切悲伤,因为“流泪”是由于心灵悲伤;不再有的“死亡”表示受罚入地狱(325, 765, 853, 873节),在此表示对它的恐惧;也不再有的“悲哀”表示对来自地狱的邪恶的恐惧,因为“悲哀”具有各种含义,全都与此处所论述的主题有关,在此表示对来自地狱的邪恶的恐惧;因为刚才提到的是对罚入地狱的恐惧,接着提到的是对来自地狱的虚假并它们所导致的试探的恐惧;下一节将看到,“哭号”表示对来自地狱的虚假的恐惧;不再有的“疼痛”表示试探(640节);“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表示他们必不记起它们,因为那使他们受尽苦难的龙已经被逐出去了,这些就是那过去了的以前的事。
不过,有必要说明这些事。每个人死后先进入天堂与地狱中间的灵人界,在此作好预备,善者为天堂作预备,恶者为地狱作预备,关于灵人界,可参看前文(784, 791, 843, 850, 866, 869节)。由于和世间一样,灵人界里也有各种社群,所以在最后审判之前,只能是那些外在文明道德、内在邪恶的人住在一起,但又和那些外在同样文明道德、内在却良善的人保持交流。由于不断迷惑他人的欲望是恶者所固有的,所以与他们结交的善者被他们以各种方式所侵扰。不过,那些因他们的侵扰而陷入悲伤,并逐渐对罚入地狱、来自地狱的邪恶与虚假,以及严厉试探产生恐惧的人会被主切断与他们的来往,并被送往某个低地,那里也有各种社群,还会得到护卫,这一过程一直持续到通过最后审判的施行,一切恶者与善者分离之时为止;那时,那些在低地被护卫的人就被主接升天堂。
这些侵扰绝大部分是由那些“龙”及其“兽”所指的人造成的。所以,当那龙及其两个兽被扔进硫磺的火湖里时,由于这一切侵扰,因而出于受罚和地狱的悲伤和恐惧都止息了,故经上论到那些被侵扰的人说“神要擦去他们眼上一切的眼泪。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号、疼痛,因为以前的事都过去了”,以此表示主将拿走他们心灵的一切悲伤,以及对罚入地狱、来自地狱的邪恶与虚假并出于它们的严厉试探的恐惧,他们必不记起它们,因为那使他们受尽苦难的龙已经被逐出去了。那龙及其两个兽被逐出并扔进硫磺的火湖(参看启示录19:20; 20:10);那龙的侵扰可从许多地方明显看出来;因为他与米迦勒争战,想要吞吃妇人所生的男孩,还逼迫那妇人,与她其余的种作战(启示录12:4-5,7-9,13-17;13:1;16:13,16等)。许多内心良善的人就是这样被主护卫,免得他们被那龙及其兽所侵扰(参看启示录6:9-11);他们被侵扰(参看启示录7:13-17);后来他们被接升天堂(参看启示录20:4,5等)。这些人还由“被囚的”,以及“被困在坑中”并被主释放的人来表示(以赛亚书24:22; 61:1;路加福音4:18,19;撒迦利亚书9:11;诗篇79:11)。在圣言中,提到坟墓开了,以及论到众灵魂期待最后审判和复活的经文也表示这一点。
SS85.从圣言来说明以下事实纯粹是浪费时间,即:这种看似重复同一件事的表达方式贯穿整部圣言,因为这会占用大量篇幅。但为了消除疑惑,我想引用有“公义和公平”、“民族和人民或百姓”、“欢喜和快乐”等词语的一些经文。公义和公平(译注:公平经上有时译为典章,审判,判断,判语)成双成对出现的经文如下:
那城从前充满了公平、公义居在其中。(以赛亚书1:21)
锡安必因公平得蒙救赎,其中回转的人必因公义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惟有万军之耶和华因公平而崇高,圣者神因公义显为圣。(以赛亚书5:16)
祂必坐在大卫的宝座治理他的国,以公平公义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耶和华如此说,你们当守公平、行公义,因我的救恩临近,我的公义将要显现。(以赛亚书56:1)
他们好像行公义的民族,不离弃他们神的典章,向我求问公义的审判。(以赛亚书58:2)
你必凭公平、公义、指着永生的耶和华起誓。(耶利米书4:2)
荣耀的那一位必以此为荣耀,就是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9:24)
你们要施行公平和公义,那以不公义盖房,以不公平造内室的有祸了。你的父亲也施行公平和公义吗?那时他得了福乐。(耶利米书22:3, 13, 15)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他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33:15)
人若是公义,行公平公义的事。(以西结书18:5)
恶人若转离他的罪恶,行公平公义的事,他们以前的行为必不被记念;他行了公平公义的事;必定存活。(以西结书33:14, 16, 19)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慈爱、怜悯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惟愿公平如水流下,使公义如洪流滔滔。(阿摩司书5:24)
你们却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茵陈。(阿摩司书6:12)
耶和华要为我辨屈,为我行审判;祂必领我到光明中,我必得见祂的公义。(弥迦书7:9)
耶和华啊,你的公义好像神的高山;你的公平如同大深渊。(诗篇36:6)
耶和华要使你的公义如光发出,使你的公平明如正午。(诗篇37:6)
耶和华要按公义审判你的民,按公平审判你的困苦人。(诗篇72:2)
公义和公平是你宝座的根基。(诗篇89:14)
我学了你公义的判语。我因你公义的典章一天七次赞美你。(诗篇119:7, 164)
迦得施行耶和华的公义,和他与以色列所立的典章。(申命记33:21)
真理的灵要为公义和为公平指证世人。(约翰福音16:8–10)
还有其它类似经文。经上之所以如此频繁地提到“公平”和“公义”,是因为“公平”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因此,“行公平公义”表示基于真理和良善行事。“公平”之所以论及真理,“公义”之所以论及良善,是因为主在属灵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平”,在属天国度的治理被称为“公义”。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214—215节)。由于“公平”论及真理,故在一些经文中,我们读到:真理和公义(如以赛亚书11:5; 诗篇85:11; 以及其它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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