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883

883.“祂要与人同

883.“祂要与人同住,他们要作祂的子民,祂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神”表示主的结合,这种结合具有这种性质,他们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稍后会看到,“祂要与人同住”表示主与他们的结合;“他们要作祂的子民,祂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神”表示他们是主的,主是他们的。“与人同住”因表示结合,所以表示他们将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否则,结合是不会实现的;这就是结合的性质,这一点从主在约翰福音中的话清楚看出来:

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 5)

又: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又: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取得人身,并把它与生来就在祂里面、被称为父的神性合一,是以与人们结合为目的的,这一点也明显可见于约翰福音:

我使自己分别为圣,叫他们也因真理成圣;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我们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们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7:19, 21-22, 26)

由此明显可知,结合是与主的神性人身的结合,这种结合是相互的,这是与被称为父的神性结合的唯一方式。

主也教导说,结合是通过圣言的真理和照之的生活实现的(约翰福音14:20-24; 15:7)。因此,这就是“祂要与人同住,他们要作祂的子民,祂要亲自与他们同在,作他们的神”的意思。在有类似的话出现的其它地方也一样(如耶利米书7:23; 11:4; 以西结书14:11; 耶利米书24:7; 30:22; 以西结书11:20; 36:28; 37:23, 27; 撒迦利亚书8:8; 出埃及记29:45)。

“与人同住”之所以表示与他们的结合,是因为“住”表示出于爱的结合,这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以及天上天使的居所明显看出来。天堂分为无数社群,它们都照着在属于爱的情感,无论总体还是细节上的不同而彼此不同。每个社群都构成一种情感,他们照着这种情感的关系和亲密程度而彼此不同地住在那里,关系最亲密的人住在同一所房子里;因此,“同居”当论到婚姻伴侣时,在灵义上表示通过爱结合。要知道,与主的结合是一回事,主的同在是另一回事;与主的结合只赐给那些直接靠近主的人,而主的同在赐给其余的人。


诠释启示录 #1106

1106.启18:4

1106.启18:4.“我又听见另一个声音从天上说”表示劝诫那些处于真理和生活良善的人,要提防这些人。这从“天上的声音”的含义清楚可知,“天上的声音”是指劝诫,即劝诫那些处于真理和生活良善的人,要提防这些人。这就是“天上的声音”的含义,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明显看出来,因为经上说“我的民哪,你们要从她那里出来,免得有分于她的罪,受她所受的灾殃”,以及其它的话;后来,经上又描述了巴比伦货物的品质和他们状态的品质。这清楚表明,“天上的声音”是指劝诫。之所以听见天上的声音,是因为这声音是指从主那里通过圣言而来;一个人从圣言所汲取的一切都是从天上来的声音,圣言教导每个人巴比伦或巴别是何品质,这从由圣言那里所引用的关于巴比伦或巴别的经文(参看AE 1029节)明显看出来。

经上之所以说“另一个声音”,是因为前一个声音是天使大声呼喊“巴比伦倾倒了,成了鬼魔的住处”的声音;故此处是随之而来的对所有人的劝诫,既包括那些在巴比伦之内,对真理拥有某种情感,处于某种生活良善的人,他们要从她那里出来,不可相信她的巫术和咒语;也包括那些在巴比伦之外的人,他们不要让自己被这些东西迷惑。因为这个民族的性质是这样,他们利用每个人的爱之快乐来说服,以这种方式关闭理解力,并由此诱使人们相信他们所说的一切。我通过大量经历得知,巴比伦民族就是这种性质。因为他们进入每个人的生活快乐,以这种方式迷住或占据他的心智,由此可以说撒下诱饵进行诱捕,直到控制他的生命,通过这种方式领着他,就像领着一个毫无能力的瞎子一样到他们想去的任何地方,首先通过除去在神学问题上来自理解力的一切光,好叫他们的目的不显露出来而让他们接受一种盲目的信仰;他们的目的是,他们要成为主人,不仅可以统治属于心智的人之内层,还可以统治属于身体的外层:通过统治教会和天堂的一切,因而统治灵魂而统治属于心智的内层,通过统治他们的财富而统治属于身体的外层。总之,他们的目的就是,唯独他们自己是主人,其他所有人都是仆人,因为这样他们就会被当作神来敬拜,即便他们没有公开这样说,也会默认;这就是他们的最终目的,这目的向人们隐藏,但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是显而易见的。这就是他们的最终目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即:他们把拯救的一切权柄从主自己那里夺走,归给教皇,又从教皇那里归给他的牧师或神父;然而,对人的拯救是主的神性本身,或说正是主的神性本身拯救人;能做到这一点的,不是人,而是神。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们会详述这个主题。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前面说明,以亚他那修命名的信之教义在被阅读时,会留下一个清晰的概念,即:有三个位格,因而有三个同等的神;该教义也留下一个模糊的概念,即:神为一,这个概念如此模糊,以至于无法消除三神观。前面还说明,这个教义留下一个清晰的概念,即:主有神性和人性,也就是说,主是神,又是人;但它留下一个模糊的概念或印象,即:主的神性和人性是一个位格,祂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前面又说明,只要不说神在本质上为一,在位格上为三,而是相信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因为这是事实,那么包含在这个教义中的一切,从头到尾,无论清晰的还是模糊的,就都与真理一致和相符。

有一个三位一体在神里面,也有一个合一。从圣言中提到父、子、圣灵的经文明显可知,有一个三位一体;从圣言中说神为一的经文明显可知,有一个合一。有三位一体在其中的这种合一,或有三位一体在里面的那一位神并不存在于被称为父的神性里面,也不存在于被称为圣灵的神性里面,只存在于主里面。只有主里面才有一个三位一体,即:被称为父的神性,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和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也就是圣灵;这三位一体为一,因为它属于一个位格,可称为三位一体。亚他那修教义的一切与此处所说的是一致的,我们在接下来的内容中会看到这一点,即:首先关于三位一体;其次关于主里面的位格合一;第三,这个教义是根据圣治被如此制定的,它似乎与真理不一致,其实是一致的。然后下文会从总体上证明,主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接着具体证明,被称为父的神性是主,被称为子的神性是主,被称为圣灵的神性也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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