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82.启21:3.“我听见有大声音从天上出来说,看哪,神的帐幕与人同在”表示主出于爱讲述并宣告好消息,即:现在祂将亲自在其神性人身中与世人同在。这就是这些话的属天意义。属天天使,即第三层天堂的天使,并不将这些话理解为别的;事实上,他们将“听见有大声音从天上出来说”理解为主出于爱讲述并宣告好消息,因为除了主,没有人从天上说话。这是因为天堂不是凭天使固有的东西或品质,而是凭主的神性而为天堂,他们是这神性的接受者。“大声音”是指出于爱的言语,因为“大”论及爱(AR 656, 663节)。“看哪,神的帐幕与人同在”是指现在主在其神性人身中同在。“神的帐幕”是指属天教会,在普遍意义上是指主的属天国度,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的神性人身(参看AR 585节)。“帐幕”在至高意义上之所以是指主的神性人身,是因为“殿”就表示这神性人身,这可从相关经文(如约翰福音2:19, 21; 玛拉基书3:1; 启示录21:22等)明显看出来。“帐幕”同样是指神性人身,区别在于:“殿”是指神性真理或神性智慧方面的主的神性人身,而“帐幕”是指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的神性人身。由此可知,“看哪,神的帐幕与人同在”是指现在主将在其神性人身中与世人同在。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 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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