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81.“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表新教会通过圣言与主结合。经上说约翰“看见圣城新耶路撒冷由神那里从天而降”,在此又说那城“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由此也明显看出“耶路撒冷”表示教会,他先看它如一座城,后看它如一位贞洁的新娘;代表性地看为城,属灵地看为贞洁的新娘,因而是以双重概念来看的,一个在另一个里面或之上;正如天使那样,他们看到、听到或读到圣言中的“城”时,以较低的思维概念理解为一座城,但以较高的思维概念则理解为教会的教义;若他们渴望并向主祈求,他们会看到后者如同一位童女,其美丽和衣着取决于教会的性质。我也蒙恩以这方式看到教会。
“预备好了”表示为她订婚而穿戴整齐,教会只通过圣言为她的订婚,后来为结合或婚姻而穿戴整齐;因这是结合或婚姻的唯一途径,因为圣言来自主、关乎主,因而就是主;正因如此,圣言还被称为“约”,而“约”表示属灵的结合;圣言也是为此目的而被赐下的。“丈夫”表示主,这一点从本章9-10节明显看出来,在那里,“耶路撒冷”被称为“新妇,羔羊的妻”。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并且该婚姻如同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是通过圣言实现的(参看797节)。由此明显可知,“耶路撒冷预备好了,就如新妇妆饰整齐,等候丈夫”表示该教会通过圣言与主结合。
223.(7)拿细耳人代表圣言最外层的大能。我们在士师记读到,参孙自出母胎就是拿细耳人,他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而且,“拿细耳人”和“拿细耳人的职份”表示头发。参孙的力量就在他的头发里,这是他亲自承认的,当时他说:
剃头刀向来就没有上过我的头,,因为我自出母胎就作拿细耳人;若剃了我的头发,我的力气就离开我,我便软弱象别人一样。(士师记16:17)
没有人能知道为何要设立表示头发的拿细耳人的职份,为何参孙的力量会在头发里,除非他知道“头”在圣言中的含义。“头”表示世人和天使通过神圣真理从主那里所拥有的聪明;因此,“头发”表示源于神圣真理的最外层或最末层的聪明。正是由于头发的这层含义,拿细耳人才会有这样一条律法:他们不可剃头,因为那是神在他们头上所立的拿细耳人的职份(民数记6:1-21)。因此,还有一条律法:大祭司和他的儿子不可剃头,免得他们死亡,又免得震怒临到以色列全家(利未记10:6)。鉴于因对应关系而具有这种含义,故头发如此神圣,以致人子,也就是圣言的主,连头发都被描述出来:
(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启示录1:14)
亘古常在者也一样(但以理书7:9)。由于头发表示最外层的真理,因而表示圣言的字义,故在灵界,那些藐视圣言的人都变成秃头。而另一方面,那些高度尊崇圣言,视之为神圣的人,则拥有一头秀发。正是由于这种对应关系,四十二个童子因戏称以利沙为秃头而被两只母熊撕成碎片(列王记下2:23,24);因为“以利沙”代表取自圣言的教义方面的教会,“母熊”表示真理最外层的能力。神圣真理或圣言的大能就在它的字义里面,因为字义的圣言在其完全中,还因为这是主各国度的天使与世人共有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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