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878

878.“海也不复存

878.“海也不复存在了”表示在那些写在主生命册上的人从那里被带走或释放并得救之后,由自教会建立之初以来的基督徒构成的天堂的外在同样被驱散了。“海”表示天堂和教会的外在,那些属世地思考与教会有关的事物,很少属灵地思考它们的简单人就处于这外在;这些人所在的天堂被称为外在的(参看AR 238, 398e, 403, 404, 466, 470, 659, 661节)。此处“海”是指由自教会建立之初以来的基督徒构成的天堂的外在。但主还没有完全形成基督徒的内在天堂或天堂的内在,直到最后的审判前不久和最后的审判之后,这可从论述它的启示录14-15章,以及启20:4-5明显看出来,可参看对它们的解释。天堂的内在之所以没有早点完全形成,是因为龙及其两只兽在灵人界拥有统治权,并且燃烧着迷惑凡他们所能迷惑之人的欲望;因此,过早地将简单人召集到天堂是有危险的。许多地方,以及最后启19:20和20:10论述了善人与龙的追随者的分离,后者的定罪或诅咒,以及最后把他们扔进地狱;之后经上说“海交出其中的死人”(启20:13),这句话是指被召集起来接受审判的教会的外在和属世人(参看AR 869节),以及那时对那些写在主的生命册上之人的分离和拯救(参看AR 869节);这就是此处所指的“海”。
关于新基督天堂,我们也在别的地方被告知,该天堂的外在延伸到“与火搀杂的玻璃海”(启15:2);这“海”也表示基督徒的天堂的外在(参看解释,AR 659-661节)。由此明显可知,“海也不复存在了”表示在那些写在主生命册上的人从那里被带走或释放并得救之后,由自教会建立之初以来的基督徒构成的天堂的外在同样被驱散了。关于由自教会建立之初以来的基督徒构成的天堂的外在,我蒙允许知道许多细节,但在此引用这些细节太冗长乏味了;只说明,在最后审判之日过去的先前的天,是为了那些在外在天堂或海中的人而被允许的,因为他们通过外在,而不是通过内在被结合,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的内容(AR 398节)。外在教会的人所在的天堂之所以被称为“海”,是因为他们在灵界的住所从远处看,就像在海里;事实上,属天天使,即最高层天堂的天使,可以说住在以太状的大气中;属灵天使,即中间天堂的天使,可以说住在空气状的大气中;而属世天使,即最低层天堂的天使,可以说住在水状的大气中,从远处看,这种大气就像海,如前所述。这就是为何在圣言的其它许多地方,“海”是指天堂的外在。

诠释启示录 #976

976.“你给他们血

976.“你给他们血喝”表示因此,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这从“喝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喝血”是指吸收或接受虚假,因为“血”表示被歪曲的真理,“喝”表示吸收或接受。由于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所以此处“喝血”表示处于邪恶之虚假。被歪曲的真理就是邪恶之虚假,因为邪恶歪曲真理。他们处于邪恶之虚假在此被归因于主;因为经上说“你给他们血喝”,好像是主出于复仇这么做的,尽管主从不因人向祂所行的邪恶而报仇。这清楚表明,内义就隐藏在这些话里面,当字义,也就是表面真理的意义被脱去时,这内义就显现出来。当字义被脱去时,灵义就显现,也就是说,主没有给他们血喝,而是人给自己血喝;换句话说,人因他所处的邪恶而歪曲了圣言,因此,他处于邪恶之虚假。
(关于第五诫续)
为证实前面所说的,以法官为例:所有因热爱审判的职能是为了从判决中获利,而不是为了对自己国家的功用而将正义变成贪赃枉法的法官都是盗贼,他们的判决是盗窃。同样,如果他们根据友情和偏袒来审判,那么这些判决也是盗窃,因为友情和偏袒也是好处和利益。只要这些东西被视为目的,审判被视为达到目的的手段,那么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邪恶,就是圣言中的恶行,不行公平和公义,侵害穷人、穷乏人、孤儿、寡妇和无辜者权益的意思。事实上,即便他们行公义,却视利益为目的,他们的确做了善行,但就他们而言,这不是良善;因为公义,也就是神性,对他们来说是一种手段,这种利益是目的;被视为目的东西就是一切,或全部中的全部,而成为手段的东西什么都不是,除非它服务于目的。因此,死后,这些法官继续既爱公义,又爱不公义,作为盗贼被判下地狱。我根据我所看到的这样说。他们就是那些避免邪恶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只是因为他们害怕世间法律的惩罚,害怕失去名声、荣誉和职位,由此失去利益的法官。
而那些避开邪恶是因为邪恶是罪,避开它们是因为它们违背神性律法,因而违背神的法官则不然。这些法官视公义为目的,将其作为神性来崇敬、珍视和热爱。可以说,他们在公义中看到神,因为一切公义,就像一切良善和真理一样,都来自神。他们总是将公义与公平,公平与公义联在一起,知道公义若要成为公义,就必属于公平,公平若要成为公平,就必属于公义,就像真理属于良善,良善属于真理一样。由于这些法官视公义为自己的目的,所以对他们来说,给予判决就是在做善行。然而,就他们而言,这些作为,也就是判决,照着他们的判决或多或少关注友情、偏袒或利益,也照着它们里面或多或少为了公众利益,也就是说,为了让公义可以在同胞当中掌权,让那些依法生活的人可以拥有安全而对公义的爱而或多或少是良善。这些法官在与他们的作为相一致的程度上而拥有永生;因为他们受审判,就像他们自己审判人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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