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878

878.“海也不复存

878.“海也不复存在了”表示在那些写在主生命册上的人从那里被带走或释放并得救之后,由自教会建立之初以来的基督徒构成的天堂的外在同样被驱散了。“海”表示天堂和教会的外在,那些属世地思考与教会有关的事物,很少属灵地思考它们的简单人就处于这外在;这些人所在的天堂被称为外在的(参看AR 238, 398e, 403, 404, 466, 470, 659, 661节)。此处“海”是指由自教会建立之初以来的基督徒构成的天堂的外在。但主还没有完全形成基督徒的内在天堂或天堂的内在,直到最后的审判前不久和最后的审判之后,这可从论述它的启示录14-15章,以及启20:4-5明显看出来,可参看对它们的解释。天堂的内在之所以没有早点完全形成,是因为龙及其两只兽在灵人界拥有统治权,并且燃烧着迷惑凡他们所能迷惑之人的欲望;因此,过早地将简单人召集到天堂是有危险的。许多地方,以及最后启19:20和20:10论述了善人与龙的追随者的分离,后者的定罪或诅咒,以及最后把他们扔进地狱;之后经上说“海交出其中的死人”(启20:13),这句话是指被召集起来接受审判的教会的外在和属世人(参看AR 869节),以及那时对那些写在主的生命册上之人的分离和拯救(参看AR 869节);这就是此处所指的“海”。
关于新基督天堂,我们也在别的地方被告知,该天堂的外在延伸到“与火搀杂的玻璃海”(启15:2);这“海”也表示基督徒的天堂的外在(参看解释,AR 659-661节)。由此明显可知,“海也不复存在了”表示在那些写在主生命册上的人从那里被带走或释放并得救之后,由自教会建立之初以来的基督徒构成的天堂的外在同样被驱散了。关于由自教会建立之初以来的基督徒构成的天堂的外在,我蒙允许知道许多细节,但在此引用这些细节太冗长乏味了;只说明,在最后审判之日过去的先前的天,是为了那些在外在天堂或海中的人而被允许的,因为他们通过外在,而不是通过内在被结合,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的内容(AR 398节)。外在教会的人所在的天堂之所以被称为“海”,是因为他们在灵界的住所从远处看,就像在海里;事实上,属天天使,即最高层天堂的天使,可以说住在以太状的大气中;属灵天使,即中间天堂的天使,可以说住在空气状的大气中;而属世天使,即最低层天堂的天使,可以说住在水状的大气中,从远处看,这种大气就像海,如前所述。这就是为何在圣言的其它许多地方,“海”是指天堂的外在。

诠释启示录 #1077

1077.“就是各人

1077.“就是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它们都是虚假和邪恶,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这从“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的含义清楚可知:“人民”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参看AE 175b, 331, 625节);“群众”也是指那些处于真理或虚假的人,因为“群众”是指较低种类的人民;“民族”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参看AE 175, 331a,b; 452; 455a,b; 625节);“舌头”是指那些处于对良善的各种承认或称谢和感知的人(对此,参看AE 455, 625, 657, 990节)。“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之所以表示虚假和邪恶,无论内在的还是外在的,是因为真正的灵义包含从人抽象出来的事物。因此,当你从“各人民”,就是那些处于真理或虚假的人那里除去人的一切概念时,所表示的就是真理或虚假,而不是他们。这同样适用于“群众、民族和舌头”。所表示的是虚假和邪恶,因为“地”表示教会,因此“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表示构成教会的事物,这些事物要么是真理和良善,要么是虚假和邪恶。由于每个教会都是内在的和外在的,因它的真理和良善,或虚假和邪恶是内在的和外在的,所以这些就是这些话所表示的事物。这一点从“那淫妇坐的众水”的含义也可推知,此处所说的“众水”就是表示被亵渎的教会圣物的“人民、群众、民族和舌头”(可参看AE 1033节);被亵渎的教会圣物是虚假和邪恶,因为它们是被歪曲的圣言真理和被玷污的圣言良善。

(关于圣言续)

主的圣言在这方面是奇妙的:它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相互结合,这证明圣言是从主发出的神性,也就是相互结合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这也证明圣言里面有主与天堂并教会的婚姻,这婚姻也是相互的。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好叫它可以成为天使智慧和世人聪明的源头,或说天使可以从中获得智慧,世人从中获得聪明。因为单从良善中生不出智慧和聪明,单从真理中也生不出智慧和聪明,但当爱是相互的时,智慧和聪明就从它们的婚姻中生出。

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了这种相互的爱:

吃我肉喝我血的人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他里面。(约翰福音6:56)

又: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有了我的诫命又遵行的,那人是爱我的;我也要爱他。(约翰福音14:20–21)

这种相互性就是,他们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以及凡爱主的,主也要爱他。“有了祂的诫命”是指处于真理,“遵行它们”是指处于良善。

主用这些话以祂与父的合一也描述了这种相互性:

腓力,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9–11)

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的相互结合就从主里面神性与人身的这种相互结合中发出的;而这种相互结合从主的神性之爱发出;这同样适用于主与天堂并教会的相互结合,以及总体上良善和真理与天堂天使和教会之人的相互结合。由于良善属于仁,真理属于信,而仁与信构成教会,所以可推知,当人里面有仁与信的相互结合时,教会就在他里面。还由于良善属于意愿,真理属于理解力,而意愿与理解力构成一个人,所以可推知,人照着意愿和属于意愿的一切与理解力和属于理解力的一切的结合而为人;这种结合是相互的。这种结合被称为一个婚姻,这婚姻自创造以来就在天堂里的每个细节里面,也在世界上的每个细节里面;一切事物的产生和生成由此而来。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的婚姻是这样:良善爱真理,真理爱良善,因而相互交替地爱(译注:或说这两者相互交替地爱对方),圣言的灵义揭示了这一点。正是由于这婚姻,良善与真理是一,而不是二;当良善属于真理,真理属于良善时,它们就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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