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878

878.“海也不再有

878.“海也不再有了”表由最初建立教会以来的基督徒所组成的天堂外在同样被驱散,不过这要等到那些写在主生命册上的人从那里被接出去,并得救之后。“海”表示天堂和教会的外在,对教会之事的思维属世、极少属灵的简单人就处于这外在。这些人所在的天堂被称为外在的(参看238, 398末尾, 403, 404, 466, 470, 659, 661节)。此处“海”表示由最初建立教会以来的基督徒所组成的天堂外在。但主还没有完全形成由基督徒所组成的天堂内在,直到最后审判前的某个时间点,以及最后审判之后,这一点从相关章节(14-15章,以及20:4-5)的解读明显可知。天堂的内在之所以没有很快形成,是因为龙及其两个兽在灵人界占据统治地位,并且欲火中烧、极尽所能地迷惑每个人,因此将简单人过早地聚集到任何天堂都是非常危险的。善者与龙们的分离,以及龙们被诅咒,最后被扔进地狱在多处有所论述,最后在19:20和20:10被论述;之后经上说“海交出其中的死人(20:13),以此表示被召集起来受审判的教会外在和属世之人(参看869节),和当时那些写在主生命册上的人的分离和得救,对此,可参看这一节。
这就是此处所指的“海”。在论述新基督天堂时,别处也提及海,经上说它延伸到“有火搀杂的玻璃海”(15:2)。这“海”也表示由基督徒所组成的天堂的外在(659-661节)。由此明显可知,“海也不再有了”表示由最初建立教会以来的基督徒所组成的天堂外在同样被驱散,不过这要等到那些写在主生命册上的人从那里被接出去,并得救之后。关于由最初建立教会以来的基督徒所组成的天堂外在,我蒙恩得以知道许多事,但在此没有时间宣布;仅说明,在最后审判之日过去的先前的天,被允许存在,是为了那些身处外在天堂或海之人,因为他们凭外在途径,而非内在被结合,关于该主题的相关内容,可参看前文(398节)。教会的外在人所在的天堂之所以被称为“海”,是因为他们在灵界的所居之地从远处看,就像在海中;事实上,属天天使,也就是最高层天堂的天使仿佛住在以太层;属灵天使,也就是中间天堂的天使,仿佛住在空气层;而属世天使,也就是最低层天堂的天使,仿佛住在水气层,从远处看,就像海,如前所述。这就是为何在圣言的其它许多地方,天堂的外在也由“海”来表示。

诠释启示录 #10

10.启1:2.“便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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