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78.“海也不复存在了”表示在那些写在主生命册上的人从那里被带走或释放并得救之后,由自教会建立之初以来的基督徒构成的天堂的外在同样被驱散了。“海”表示天堂和教会的外在,那些属世地思考与教会有关的事物,很少属灵地思考它们的简单人就处于这外在;这些人所在的天堂被称为外在的(参看AR 238, 398e, 403, 404, 466, 470, 659, 661节)。此处“海”是指由自教会建立之初以来的基督徒构成的天堂的外在。但主还没有完全形成基督徒的内在天堂或天堂的内在,直到最后的审判前不久和最后的审判之后,这可从论述它的启示录14-15章,以及启20:4-5明显看出来,可参看对它们的解释。天堂的内在之所以没有早点完全形成,是因为龙及其两只兽在灵人界拥有统治权,并且燃烧着迷惑凡他们所能迷惑之人的欲望;因此,过早地将简单人召集到天堂是有危险的。许多地方,以及最后启19:20和20:10论述了善人与龙的追随者的分离,后者的定罪或诅咒,以及最后把他们扔进地狱;之后经上说“海交出其中的死人”(启20:13),这句话是指被召集起来接受审判的教会的外在和属世人(参看AR 869节),以及那时对那些写在主的生命册上之人的分离和拯救(参看AR 869节);这就是此处所指的“海”。
关于新基督天堂,我们也在别的地方被告知,该天堂的外在延伸到“与火搀杂的玻璃海”(启15:2);这“海”也表示基督徒的天堂的外在(参看解释,AR 659-661节)。由此明显可知,“海也不复存在了”表示在那些写在主生命册上的人从那里被带走或释放并得救之后,由自教会建立之初以来的基督徒构成的天堂的外在同样被驱散了。关于由自教会建立之初以来的基督徒构成的天堂的外在,我蒙允许知道许多细节,但在此引用这些细节太冗长乏味了;只说明,在最后审判之日过去的先前的天,是为了那些在外在天堂或海中的人而被允许的,因为他们通过外在,而不是通过内在被结合,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前面的内容(AR 398节)。外在教会的人所在的天堂之所以被称为“海”,是因为他们在灵界的住所从远处看,就像在海里;事实上,属天天使,即最高层天堂的天使,可以说住在以太状的大气中;属灵天使,即中间天堂的天使,可以说住在空气状的大气中;而属世天使,即最低层天堂的天使,可以说住在水状的大气中,从远处看,这种大气就像海,如前所述。这就是为何在圣言的其它许多地方,“海”是指天堂的外在。
95.(5)主通过救赎行为使自己成为公义。如今的基督教会都声称并相信,唯独主通过祂在世时对父神的顺服,尤其通过十字架受难而拥有功德和公义。不过,他们认为十字架受难本身就是救赎行为,然而,那并非救赎行为,而是荣耀其人性的行为(这是关于救赎的114-137节所论述的主题)。主借以使自己成为公义的救赎行为是祂在灵界所执行的最后审判。那时,祂将恶者与善者、山羊与绵羊分开,将那些与龙的兽沆瀣一气的人(启示录13章)逐出天堂。祂通过配得者组建了一个新天堂,通过不配者组建了一个新地狱,并逐步将各处的一切事物归回秩序,而且建立一个新教会。这些就是主借以使自己成为公义的救赎行为。因为公义就在于照神性秩序做一切事,并使一切脱离秩序的事物得以恢复。神性秩序本身就是公义。这就是主说这些话的含义:
我理当这样尽神诸般的义。(马太福音3:15)
在旧约中还有这些经文: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为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祂必掌王权,在地上施行公平公义;这是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6;33:15,16)
我凭公义说话,以大能施行拯救。(以赛亚书63:1)
祂必在大卫的宝座上以公平公义治理使国坚定稳固。(以赛亚书9:7)
锡安必因公义得蒙救赎。(以赛亚书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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