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7.启2:7.“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表示凡理解的人,都应当服从圣言的神性真理对那些将属于新教会,也就是新耶路撒冷之人的教导。“听”既表示感知,也表示服从,因为一个人注意,是为了感知和服从。“听”表示这两者,这一点从常用语明显看出来,在常用语中,一个人会说“倾听”和“听从”某人;后者表示服从,前者表示感知。“听”具有这两种意义,这是由于对应关系;因为在天上,那些处于感知,同时处于服从的人就在耳朵的区域。由于“听”表示这两者,所以主经常说:
凡有耳的,就让他听。(马太福音11:15; 13:43;马可福音4:9, 23; 7:16;路加福音8:8; 14:35)
同样的话又说给了众教会,这从启2:11, 17, 29; 3: 6, 13, 22明显看出来。向众教会说话的“灵”表示圣言的神性真理;“众教会”表示基督教界的整个教会。“神的灵”,也就是“圣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51节);由于所指的是整个教会,所以经上不是说“灵向教会(church)所说的话”,而是说“灵向众教会(churchs)所说的话”。
1008.“免得赤身而行”表示免得他没有真理,从而没有良善。这从“赤身”的含义清楚可知,“赤身”是指没有真理,从而没有良善(参看AE 240节)。事实上,那些没有真理的人也没有良善,因为一切良善都是通过真理获得的。此外,没有真理的良善不是良善,没有良善的真理不是真理;真理若要存在,就必须与良善结合,良善若要存在,就必须与真理结合。诚然,没有良善的真理和没有真理的良善可能存在;但没有良善的真理是死的,没有真理的良善也是死的。因为真理从良善中拥有自己的存在(或实体),良善通过真理拥有自己的实存(或显现)。这一切清楚表明,“赤身而行”表示没有真理,从而没有良善。“行”表示是或存在和生活(可参看AE 787节)。
(关于第六诫续)
基督徒比外邦人,事实上比一些野蛮民族更不憎恶通奸,因为如今基督教界没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只有邪恶与虚假的婚姻。事实上,与善行分离之信的宗教和教义就是与良善分离的真理的宗教和教义;与良善分离的真理不是真理,当从内在被检查时,它就是虚假;与真理分离的良善不是良善,当从内在被检查时,它就是邪恶。因此,基督教有虚假和邪恶的教义,对来自地狱的通奸的欲望和倾向就是从这个源头流入的。这就是为何在基督教界,通奸被认为是允许的,并毫无羞耻地被行了出来。因为如前所述,邪恶与虚假的结合是属灵的通奸,属世的通奸照着对应关系从属灵的通奸中存在。由于这个原因,在圣言中,通奸和淫行表示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因此,在启示录,巴比伦被称为“淫妇”;在旧约圣言,耶路撒冷也被如此称呼,主将犹太民族称为“一个通奸的民族”、“从他们的父,魔鬼”。关于这个主题,可从圣言来看(AE 14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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