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66.启20:12.“我又看见死了的人,小的大的,都站在神面前”表示所有在地上死亡,现在在那些在灵人界里的人当中的人,无论状态和品质如何,都被主聚集在一起接受审判。“死了的人”表示所有离世,或肉身死亡的人,下面会详述他们。“小的大的”表示一切状态和品质的,或说无论具有何种状态和品质的(AR 604节)。“都站在神面前”,也就是站在“坐宝座的”面前,表示到场并聚集在一起接受审判。在圣言中,“死人”和“死亡”所表相同,“死亡”具有各种含义;因为“死亡”不仅表示属世生命的灭绝,即死亡,还表示属灵生命的灭绝,即诅咒。“死亡”也表示对身体的爱或肉体欲望的灭绝,之后是生命的一个更新或新开始。“死亡”同样表示复活,因为人死后立即复活。“死亡”还表示被世界或世人忽视、不承认和弃绝;但在最普遍的意义上,“死亡”与“魔鬼”所表相同;因此,“魔鬼”也被称为“死亡”,并且“魔鬼”是指地狱,那些被称为“魔鬼”的人就在那里;因此,“死亡”也是指使人成为魔鬼的意愿的邪恶。在接下来的两节经文中,经上在这后一种意义上用到“死亡”,在那里,经上说“死亡和地狱交出其中的死人”,还说:“死亡和地狱被扔进火湖里。”由此明显可知,“死人”在各种意义是指谁;“死人”在此表示所有离世,或从地上死亡,然后在灵人界里的人。我们说在灵人界,是因为所有人死后都立即进入灵人界,在那里做好准备,善人为天堂做准备,恶人为地狱做准备;有些人只在那里呆了一个月或一年,有些人则呆了十到三十年;那些被准许为自己建造伪天堂的人在那里呆了几个世纪;但如今人们在那里停留不超过二十年。那里有庞大的人群,他们在那里形成社群,就像在天堂和地狱一样;关于灵人界,可参看前文(AR 784, 791节)。最后的审判施行在灵人界里的人身上,而不是施行在天堂或地狱里的人身上;因为天堂里的人已经得救了,而地狱里的人已经被定罪或受到诅咒了。由此可见,那些以为最后的审判将发生在地上,那时人们将在身体上复活的人受了何等大的欺骗,因为所有自世界最初被造以来曾活着的人都在灵界;所有人都穿着灵体,以至于在属灵的人们眼里,他们以同样的人类形式出现,就像自然界中的人在属世的人们眼里一样。
1106.启18:4.“我又听见另一个声音从天上说”表示劝诫那些处于真理和生活良善的人,要提防这些人。这从“天上的声音”的含义清楚可知,“天上的声音”是指劝诫,即劝诫那些处于真理和生活良善的人,要提防这些人。这就是“天上的声音”的含义,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明显看出来,因为经上说“我的民哪,你们要从她那里出来,免得有分于她的罪,受她所受的灾殃”,以及其它的话;后来,经上又描述了巴比伦货物的品质和他们状态的品质。这清楚表明,“天上的声音”是指劝诫。之所以听见天上的声音,是因为这声音是指从主那里通过圣言而来;一个人从圣言所汲取的一切都是从天上来的声音,圣言教导每个人巴比伦或巴别是何品质,这从由圣言那里所引用的关于巴比伦或巴别的经文(参看AE 1029节)明显看出来。
经上之所以说“另一个声音”,是因为前一个声音是天使大声呼喊“巴比伦倾倒了,成了鬼魔的住处”的声音;故此处是随之而来的对所有人的劝诫,既包括那些在巴比伦之内,对真理拥有某种情感,处于某种生活良善的人,他们要从她那里出来,不可相信她的巫术和咒语;也包括那些在巴比伦之外的人,他们不要让自己被这些东西迷惑。因为这个民族的性质是这样,他们利用每个人的爱之快乐来说服,以这种方式关闭理解力,并由此诱使人们相信他们所说的一切。我通过大量经历得知,巴比伦民族就是这种性质。因为他们进入每个人的生活快乐,以这种方式迷住或占据他的心智,由此可以说撒下诱饵进行诱捕,直到控制他的生命,通过这种方式领着他,就像领着一个毫无能力的瞎子一样到他们想去的任何地方,首先通过除去在神学问题上来自理解力的一切光,好叫他们的目的不显露出来而让他们接受一种盲目的信仰;他们的目的是,他们要成为主人,不仅可以统治属于心智的人之内层,还可以统治属于身体的外层:通过统治教会和天堂的一切,因而统治灵魂而统治属于心智的内层,通过统治他们的财富而统治属于身体的外层。总之,他们的目的就是,唯独他们自己是主人,其他所有人都是仆人,因为这样他们就会被当作神来敬拜,即便他们没有公开这样说,也会默认;这就是他们的最终目的,这目的向人们隐藏,但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是显而易见的。这就是他们的最终目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即:他们把拯救的一切权柄从主自己那里夺走,归给教皇,又从教皇那里归给他的牧师或神父;然而,对人的拯救是主的神性本身,或说正是主的神性本身拯救人;能做到这一点的,不是人,而是神。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们会详述这个主题。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前面说明,以亚他那修命名的信之教义在被阅读时,会留下一个清晰的概念,即:有三个位格,因而有三个同等的神;该教义也留下一个模糊的概念,即:神为一,这个概念如此模糊,以至于无法消除三神观。前面还说明,这个教义留下一个清晰的概念,即:主有神性和人性,也就是说,主是神,又是人;但它留下一个模糊的概念或印象,即:主的神性和人性是一个位格,祂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前面又说明,只要不说神在本质上为一,在位格上为三,而是相信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因为这是事实,那么包含在这个教义中的一切,从头到尾,无论清晰的还是模糊的,就都与真理一致和相符。
有一个三位一体在神里面,也有一个合一。从圣言中提到父、子、圣灵的经文明显可知,有一个三位一体;从圣言中说神为一的经文明显可知,有一个合一。有三位一体在其中的这种合一,或有三位一体在里面的那一位神并不存在于被称为父的神性里面,也不存在于被称为圣灵的神性里面,只存在于主里面。只有主里面才有一个三位一体,即:被称为父的神性,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和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也就是圣灵;这三位一体为一,因为它属于一个位格,可称为三位一体。亚他那修教义的一切与此处所说的是一致的,我们在接下来的内容中会看到这一点,即:首先关于三位一体;其次关于主里面的位格合一;第三,这个教义是根据圣治被如此制定的,它似乎与真理不一致,其实是一致的。然后下文会从总体上证明,主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接着具体证明,被称为父的神性是主,被称为子的神性是主,被称为圣灵的神性也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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