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66.启20:12.“我又看见死了的人,无论大小,都站在神面前”表所有从地上死亡,如今在那些身处灵人界之人当中的人,无论状态和性质如何,都被主聚集起来受审判。“死了的人”表示所有离世,或肉身死亡的人,下文将详述他们。“大小”表示无论状态和性质如何(604节)。“都站在神面前”,也就是站在“坐宝座的”面前,表示出现并聚集起来受审判。在圣言中,“死人”和“死”所表相同,“死”表示各种事物;因为“死”不仅表示属世生命的消亡,也就是死亡,还表示属灵生命的消亡,也就是被罚下地狱。“死”还表示身体之爱或肉体欲望的消亡,之后生命便有一个新开始。“死”同样表示复活,因为人死后立即复活。“死”还表示被世界忽视、不承认和弃绝。不过,就最普遍的意义而言说,“死”和“魔鬼”所表相同,因此“魔鬼”也被称为“死”,并且“魔鬼”表示地狱,就是那些被称为“魔鬼”的人所在之地。
所以,“死”也表示使人成为魔鬼的意愿之邪恶。在接下来两节经文中,“死”就表示后一种意义,即意愿的邪恶,在那里,经上说“死亡和阴间也交出其中的死人”,并且“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由此明显可知,“死人”在各种意义指的是谁。他们在此表示所有离世,或从地上死亡,然后在灵人界的人。
之所以说在灵人界,是因为所有人死后首先进入灵人界,在那里,善者预备上天堂,恶者预备下地狱;有的仅在此停留一个月,或一年,有的则停留十年,直至三十年;那些为自己仿造天堂的人曾被允许停留数个世纪;但如今没有人在此逗留超过二十年。那里人数庞大,也有如天堂和地狱中那样的社群。关于灵人界的相关内容,可参看前文(784,791节)。最后的审判在那些处于灵人界的人,而非那些处于天堂或地狱的人身上施行,因为天堂里的人此前就已得救,而地狱里的人此前就已罚入地狱。由此可见,那些以为最后的审判将发生在地上,届时人们将带着肉身复活的人受了何等大的欺骗。事实上,从世界最初被造时起,所有人曾活着的人都在灵界,并披上灵体。在那些属灵的人眼里,他们的形态和世人一样,正如世人看世人的样子。
Faith35.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无论总体还是细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主就是这位神。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若非主降世,没有人能得救。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祂通过与地狱争战,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因此,祂征服地狱,把它归入秩序,并使它服从祂自己。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因此,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并服从祂自己。由于若不通过试探,甚至直到终极试探,也就是十字架受难,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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