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65.启20:11.“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也找不到它们的地方了”表示主对所有被那些处于文明和道德的良善,但没有处于属灵良善,因而外在假装基督徒,内在却是魔鬼的人占据的先前天堂所施行的普遍审判;这些天堂与他们的领土或地都被完全驱散了,以至于它们都不再出现了。在照字面按顺序解释这些事之前,必须先说一说此处所论述的普遍审判。自主在世上,就是祂亲自施行最后审判的时候起,就允许那些处于文明和道德的良善,尽管没有处于属灵的良善,由此外在看起来像基督徒,而内在却是魔鬼的人在灵人界比其余的人停留的时间更长,灵人界在天堂和地狱中间;最后允许他们在灵人界为自己建造固定居所,还允许他们通过滥用对应和幻想为自己形成伪天堂,他们也的确形成了大量伪天堂。但当这些伪天堂数量激增到一定程度,以至于拦阻了属灵之光和属灵之热从高层天堂下降到地上的人那里时,主就施行了最后的审判,驱散了这些幻想的天堂;这是以这种方式实现的:他们用来模仿基督徒的外在被夺走,内在被打开,而他们内在是魔鬼;然后,他们看上去就是他们本身的样子,那些看上去是魔鬼的人,各人照着其生活的邪恶被扔进了地狱;这是在1757年完成的。关于这次普遍审判,详情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最后的审判》和1763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最后的审判(续)》这两本小著。
现在解释一下:“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表示主所施行的普遍审判。“宝座”表示天堂,同样表示审判(AR 229节);“坐在宝座上面的”是指主(AR 808e节)。宝座看起来之所以是“白色”的,是因为审判是根据神性真理来施行的,而“白色”论及真理(AR 167, 379节)。宝座看起来之所以是“大”的,是因为审判也是根据神性良善来施行的,而“大”论及良善(AR 656, 663节)。“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表示他们为自己所造的那些天堂(如刚才所描述的),连同他们的领土或地,都被驱散了;因为灵界也有地,和自然界一样(可参看AR 260, 331节);但那里的地,和那里的其它所有事物一样,来自一个属灵源头。“再也找不到它们的地方了”表示这些天堂和他们的领土或地被驱散得如此彻底,以至于它们都不再出现了。由此明显可知,“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也找不到它们的地方了”表示主对所有被那些处于文明和道德的良善,但没有处于属灵良善,因而外在假装基督徒,内在却是魔鬼的人占据的先前天堂所施行的普遍审判;这些天堂与他们的领土或地都被完全驱散了,以至于它们都不再出现了。
643.“若有人想要害他们,必须这样被杀”表示他们照着他们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而灭亡。这从“想要害”和“被杀”的含义清楚可知:“想要害”是指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因为“想要”是指努力或企图;“被杀”是指灭亡,在此是指在属灵生命方面灭亡,这生命唯因邪恶和邪恶之虚假灭亡,因为这就是属灵死亡的原因,或属灵的死亡由此而来(参看AE 315, 589节)。此处之所以又说“若有人想要害他们”,是因为这句话的意思是,每个人都照着他造成邪恶的努力或企图灭亡,正是意愿构成每个人的生命。每个人都照着他伤害“两个见证人”,即“两棵橄榄树和两个灯台”,也就是爱与仁之良善,以及教义与信仰之真理的渴望或愿望而灭亡,因为他处于对立的意愿,与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对立的意愿就是与这种对立成正比的地狱;所以经上才说“他必须这样被杀”,也就是说,只要他想伤害他们,就会灭亡。
此外,每个人和每个灵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无论恶人还是善人;邪恶不可能发生在一个在主的保护之下的人身上,因为主的意愿是,任何人都不应灭亡或受到惩罚。每个人都在主的保护之下,只要他避免作恶;但只要他不避免,就会使自己远离主的保护;他如此使自己远离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被来自地狱的恶灵伤害;因为地狱灵持续不断地渴望向他人行恶;只要任何人在主的神性保护之外,也就是说,只要他们行恶,他们就会落入那些通过实施惩罚,并剥夺他们诸如属于属灵生命的那类事物而向他们行恶之人的权柄。简言之,任何人渴望伤害爱之良善和教义之真理到何等程度,他就在何等程度上被火烧灭、被杀,也就是说,被邪恶和邪恶之虚假占据,他也在何等程度上属灵地死亡,这一切的发生不是因为神性,而是因为他所行的邪恶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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