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65.启20:11.“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也找不到它们的地方了”表示主对所有被那些处于文明和道德的良善,但没有处于属灵良善,因而外在假装基督徒,内在却是魔鬼的人占据的先前天堂所施行的普遍审判;这些天堂与他们的领土或地都被完全驱散了,以至于它们都不再出现了。在照字面按顺序解释这些事之前,必须先说一说此处所论述的普遍审判。自主在世上,就是祂亲自施行最后审判的时候起,就允许那些处于文明和道德的良善,尽管没有处于属灵的良善,由此外在看起来像基督徒,而内在却是魔鬼的人在灵人界比其余的人停留的时间更长,灵人界在天堂和地狱中间;最后允许他们在灵人界为自己建造固定居所,还允许他们通过滥用对应和幻想为自己形成伪天堂,他们也的确形成了大量伪天堂。但当这些伪天堂数量激增到一定程度,以至于拦阻了属灵之光和属灵之热从高层天堂下降到地上的人那里时,主就施行了最后的审判,驱散了这些幻想的天堂;这是以这种方式实现的:他们用来模仿基督徒的外在被夺走,内在被打开,而他们内在是魔鬼;然后,他们看上去就是他们本身的样子,那些看上去是魔鬼的人,各人照着其生活的邪恶被扔进了地狱;这是在1757年完成的。关于这次普遍审判,详情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最后的审判》和1763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最后的审判(续)》这两本小著。
现在解释一下:“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表示主所施行的普遍审判。“宝座”表示天堂,同样表示审判(AR 229节);“坐在宝座上面的”是指主(AR 808e节)。宝座看起来之所以是“白色”的,是因为审判是根据神性真理来施行的,而“白色”论及真理(AR 167, 379节)。宝座看起来之所以是“大”的,是因为审判也是根据神性良善来施行的,而“大”论及良善(AR 656, 663节)。“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表示他们为自己所造的那些天堂(如刚才所描述的),连同他们的领土或地,都被驱散了;因为灵界也有地,和自然界一样(可参看AR 260, 331节);但那里的地,和那里的其它所有事物一样,来自一个属灵源头。“再也找不到它们的地方了”表示这些天堂和他们的领土或地被驱散得如此彻底,以至于它们都不再出现了。由此明显可知,“我又看见一个白色的大宝座与坐在上面的,从祂面前天地都逃避;再也找不到它们的地方了”表示主对所有被那些处于文明和道德的良善,但没有处于属灵良善,因而外在假装基督徒,内在却是魔鬼的人占据的先前天堂所施行的普遍审判;这些天堂与他们的领土或地都被完全驱散了,以至于它们都不再出现了。
1177.“因一时之间,他们就被摧毁了”表示对一切的丧失和毁灭(的哀悼),也就是对他们的哀悼,这从前面的解释(参看AE 1136, 1168节)清楚可知,那里有同样的话。
(续)
(1)主不直接教导人,或说不是不用方法教导人,而是通过人里面那些来自听觉和视觉的事物间接教导人。这一点从前面所说的可推知;对此,必须补充的是,除了圣言所给予的启示,就是诸如包含在先知书,福音书和圣言历史部分中的那种外,别无直接启示,或说人没有被赋予直接启示。这种启示具有这种性质:每个人都可以照着他的爱之情感和由此而来的理解力的思维而从它那里被教导;那些没有处于生活良善的人获得很少的教导,而那些处于生活良善的人获得大量教导,因为他们通过光照被主教导。
光照的性质如下:与热结合的光从主那里经由天堂流入。这热,也就是神性之爱,影响意愿,人从意愿中获得其对良善的情感;这光,也就是神性智慧,影响理解力,人从理解力中获得真理的思维。人之爱的一切事物和他知识的一切事物都从这两个源头,即意愿和理解力中受到影响;但只有那些与主题有关的事物才会被召唤和呈现出来。主通过圣言以这种方式实现光照;在圣言中,源于其中所包含的属灵之物的一切都与天堂相通,主通过天堂流入,或说通过流注经由天堂进入,并流入当时人所沉思的主题。对每个人来说,流注是持续和普遍的,甚至延伸到最微小的细节。它比较像世上太阳的热和光,这热和光作用于地上生长的每一个和一切事物,或说所有物体,无论集体的还是具体的,并照着种子的品质和接受程度而使它们生长,或说赋予生命。那么,万物赖以生存的神性太阳的热和光的运作必是什么样呢?被主通过天堂光照,就是被圣灵光照,因为圣灵就是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天堂来自这神性。由此清楚可知,主通过圣言,照着教会之人通过生活所获得的意愿之爱,照着他通过知识(科学)所获得的理解力之光而间接教导他;而且这种教导无法以其它任何方式来传达,因为这就是流注的神序。
这就是为何基督教分裂为各个教会,并分裂为各个教会里面的各个异端,无论总体还是具体。那些在基督教界之外,没有圣言的人也无法以其它任何方式被教导,因为他们通过他们所拥有的宗教或宗教原则被教导,这种宗教或宗教原则取代了圣言,并在一定程度上源于圣言。伊斯兰教的宗教或宗教原则在某些方面就取自新旧约圣言。对其他人来说,他们的宗教或宗教原则源于后来失传的古圣言。对有些人来说,他们的宗教信仰来自古教会,古教会拥有古圣言,并延伸到亚洲大陆的大部分地区,与我们今天的教会一样,也分裂成许多教会。许多民族的宗教信仰或原则都源于这些教会,尽管随着时间推移,在许多情况下,这些宗教信仰或原则或多或少地变成了偶像崇拜。
那些其敬拜形式来自这个源头的人就被主通过他们自己的宗教或宗教原则间接教导,就像基督徒通过圣言被教导一样;这是由主通过天堂,从那里通过使他们的意愿和理解力付诸实践实现的,如前所述。但通过这些宗教原则或宗教形式所获得的光照不同于通过圣言所获得的光照。在前一种情况下,光照就像月亮或多或少明亮地照耀着的晚上;而在后一种情况下,它就像太阳或多或少明亮地照耀着的白昼,从早晨直到中午。因此,延伸到全世界的主的教会,就其光,也就是神性智慧而言,就像从中午到晚上,甚至到夜间的一天,就其热,也就是神性之爱而言,则像从春天到秋天,甚至直到冬天的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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