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64.启20:10.“那迷惑他们的魔鬼被扔进火与硫磺的湖里,就是兽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们必昼夜受折磨,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那些在生活上处于邪恶,在教义上处于虚假的人被扔进地狱,在那里他们将从内在不断被他们自己对虚假的爱和对邪恶的欲望侵扰,直到永远。“那迷惑他们的魔鬼”是指那龙,这从前文明显看出来;“龙”是指总体上那些在生活上处于邪恶,在教义上处于虚假的人(AR 841节)。他被称为“迷惑他们的魔鬼”,是为了叫人们知道这就是那龙,因为他迷惑人,这从启20:2, 3, 7, 8明显看出来。他被扔进的“火湖”表示地狱,那里有对虚假的爱和对邪恶的欲望(AR 835节)。“兽和假先知”表示那些既在生活上,也在教义上处于唯信的人,无论是没有学问的,还是有学问的;“兽”表示没有学问的人,“假先知”表示有学问的人(AR 834节)。“昼夜受折磨”表示从内在不断被侵扰,“直到时代的时代”表示直到永远。由于经上说他们“被扔进火与硫磺的湖里”,以此表示那里有对虚假的爱和对邪恶的欲望(AR 835节),所以这些就是将从内在侵扰他们的东西;因为地狱里的每个人都被自己的爱及其欲望折磨,这些构成那里的每个人的生命,正是这生命受折磨;因此,那里折磨的程度取决于对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之爱的程度。
431.家庭的仁爱义务是指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还指家主对家仆、家仆对家主的义务。这些义务由于牵涉到子女的抚养和家庭的运转,故数量众多,若一一列举,足以写一本书。驱使每个人尽这些义务的爱也不同于驱使他们履行公务的爱。就丈夫对妻子、妻子对丈夫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婚姻之爱。就父母对子女而言,它源自人人皆有、被称为舔犊之爱的本能之爱。就子女对父母的义务而言,它源自并取决于另外一种爱,这爱与孝顺的顺从密切相关。然而,家主对家仆的义务则源于某种控制之爱,这爱因着每个人心智的状态而各异。
然而,婚姻之爱、对子女的爱,连同他们的义务和对这些义务的履行,并不造就对邻之爱,正如履行公务也不造就对邻之爱一样。因为所谓的舔犊之爱同等地存在于恶人和善人身上,有时在恶人身上更强烈。这爱还存在于无法形成仁爱的兽类和鸟类中。众所周知,熊、虎、蛇的舔犊之爱不亚于绵羊和山羊的,猫头鹰的和鸽子的也相差无几。
具体到父母对子女的义务来说,仁爱的父母和不仁爱的父母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尽管他们表面上都差不多。对仁爱的父母而言,舔犊之爱与对邻之爱和对神之爱结合在一起;因为他们根据子女的道德、价值、善愿和服务大众的品质而爱子女。但对没有仁爱的父母而言,仁爱与舔犊之爱没有任何交集;所以,很多这类父母甚至喜爱邪恶、无德和狡猾的子女胜过善良、有德和诚实的子女;换句话说,他们喜爱对大众无用的子女胜过有用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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