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63.“就有火由神那里从天降下,烧灭了他们”表示他们因地狱之爱的欲望而灭亡了。“从天降下烧灭他们的火”表示邪恶的欲望,或地狱之爱的欲望,如前所述(AR 494, 748节),因为那些处于与内在敬拜分离的外在敬拜的人处于各种邪恶和欲望,对他们来说,邪恶没有通过任何实际的悔改被移除(AR 859节)。经上说“就有火由神那里从天降下”;在古代,当教会的一切在他们眼前被代表,因而当教会具有代表性时,这事就发生过。但如今,当代表停止时,经上说了类似的话,它所表示的东西与以前当事物被代表时是一样的。火从天上降到那些亵渎神圣事物的人身上(可参看AR 494, 748节)。在以西结书,类似的话论到“歌革和玛各”:
我要将火和硫磺如雨般降与歌革和他的翅膀,并与他在一起的许多人民。(以西结书38:22)
又:
我要降火在玛各身上。(以西结书39:6)
451.若不与信结合,一切仁都是假的,而这信是指信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当今教会的仁爱就是这样的例子,当今教会相信同一位神格中的三个身位,一个接一个,父、子、灵。由于相信三个身位,其中每个身位都独自为神,所以它其实信三个神。仁就依附于这信上,如持守这信之人实际所做得那样,但这仁永远不会与这信结合。依附于这信的仁纯粹是属世的,而非属灵的,故它是不正当的仁爱。众多其它异端的仁爱也一样,例如,那些否认神性三位一体,因而只靠近父神、或只靠近圣灵、或靠近这二者,却不靠近神救主之人的仁爱就是如此。仁不会与这些人的信相结合,即使结合或依附,它也是不正当的。之所以被视为不正当的,是因为它就象不合法的私生子,如夏甲给亚伯拉罕所生的儿子,他后来被逐出家门(创世记21:9,10)。这类仁爱就象不是长在树上,而是嵌在树上的果实;又象与前面的马仅靠驾车者手里的缰绳相连的马车;当马开始奔跑时,它们就将驾车者从座位上拽下来,把马车留在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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