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6.“但你还有一件可取的事,就是你恨恶尼哥拉派的行为,这也是我所恨恶的”表他们通过自己的真理知道这一点,因而不希望以行为邀功,因为这有违主的功与义。“尼哥拉派的行为”是邀功的行为,我因启示而得知这一点。正因教会通过其教义的真理知道这一点,所以它不想要这类行为,以致经上说他们恨恶这些行为,主也因此说“你还有一件可取的事”。
然而,凡将教义真理置于首位,将仁之良善置于其次的人,其行为都是为了邀功;而那些将仁之良善置于首位的人则不然。这是因为真正的仁爱不想邀功或得回报,它喜欢行善,因为它就在善中,出于善行事。它通过良善仰望主,通过真理知道一切良善皆来自主,所以它厌恶邀功或回报。由于凡将信之真理置于首位的人只能作出诸如邀功之类的行为,然而又通过其真理知道这类行为是可憎恶的,所以我们说过,若他们不将仁置于首位,那么可知其行为是可憎恶的。刚才说了,这有违主的功与义;因为凡将功置于行为的人无不将义归于自己,事实上,他们声称义在他们那一方,因为他们有功。然而,这才是最大的不义,因为唯独主才有功德,唯独主在他们里面行善。唯独主是公义,耶利米书教导了这一点:
看哪,日子将到,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苗裔,这是他们呼求祂的名,耶和华我们的义。(耶利米书23:5,6;33:15,16)
32.在此,我要补充一个天堂的奥秘,该奥秘虽在《天堂与地狱》一书中有所提及,但没有得到充分描述。死后,每个人都与某个社群相联,即便他刚刚踏入灵界(参看HH427-497节)。但在第一个状态下,一个灵人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这时,他还处于外在,尚未处于内在。只要处于这种状态,他就会随心所欲地四处走动。而实际上,他就在他的爱所在的地方,也就是说,在那些拥有类似于他的那种爱之人的一个社群中。
当一个灵人处于这种状态时,他会出现在许多不同的地方,就像带着肉身出现在那里一样;但这只是一种表象。因此,一旦主把他带入他自己的主导爱,他就立刻从别人眼前消失,来到他所属的社群。这是灵界的特征,不知其中缘由的人,未免感到诧异。这就是为何一旦灵人聚在一起,并与其他人分开,他们也就受到了审判,各人都立刻找到自己的地方:善人在天堂,就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恶人在地狱,同样在与他们志趣相投的灵人所在的社群。
从这些事也可推知,最后的审判只能发生在灵界,既因为在灵界,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生命的化身或样式,还因为他与那些处于相似生命的人在一起,因而每个人都在与他志趣相投的灵人当中。但在自然界不是这种情况;在这里,善人和恶人能混居在一起,彼此并不了解;他们也没有照其生命之爱而彼此分开。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带着属世身体进入天堂或地狱,所以为叫人能进入天堂或地狱,他有必要脱去属世身体,以属灵身体受审判。这就是为何如前所述(30节),受到审判的,是属灵人,而不是属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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