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59.“歌革和玛各”表示那些处于外在敬拜,而非内在敬拜的人;这一点可从以西结书38章明显看出来,该章从头到尾都在论述“歌革”;还可从39章(1-16)看出来。但若不藉着灵义,“歌革和玛各”表示这些人的事实在那里并不明显。由于这灵义已披露给我,故有必要揭示这一切;首先揭示这两章的内容是什么意思。以西结书38章说的是这些事:它论述了那些唯独处于圣言字义,并由此处于没有内在的外在敬拜之人,他们就是“歌革”(38:1-2);该敬拜的一切事物,无论总体还是单独,都将灭亡(38:3-7);该敬拜将占领教会,使它荒废,因而教会将落入没有内在的外在事物(38:8-16);教会的状态因此被改变(38:17-19);结果,宗教的真理与良善将要灭亡,虚假则将成功上位(38:20-23)。
以西结书39章说的是这些事:关于那些只处于圣言字义,并处于外在敬拜的人;他们,也就是“歌革”,将进入教会,但他们将要灭亡(39:1-6);当主到来,并建立教会时,这种事就会发生(39:7-8);那时,该教会将驱散他们的邪恶与虚假(39:9-10);它将完全毁灭它们(39:11-16);主即将建立的新教会将在各种真理和良善上接受锻炼,并充满各种良善(39:17-21);前教会将因邪恶和虚假被摧毁(39:23-24);然后,主从所有民族中聚起一个教会(39:25-29)。
不过,有必要说一说那些处于没有内在属灵敬拜的外在敬拜之人。他们就是那些在安息日和节日习惯性地去教堂,然后唱诗、祷告、聆听讲道,然后只关注雄辩的口才,却很少或根本不留意实质内容,并且因带有感情的祷告而有些许感动,知道自己是罪人,却根本不反省自己和自己的生活之人。他们每年都参加圣餐礼,早晚祷告,还在午餐和晚餐前作饭前祷告;有时讨论神、天堂和永生,也知道如何从圣言引用一些经文,并自诩为基督徒,尽管他们并不是;他们做了所有这些事后,便毫不在意奸淫和淫秽、报复和仇恨、暗中偷取和掠夺、说谎和亵渎,以及对各种邪恶的贪恋和意图。那些具有如此品性的人不信任何神,更不用说信主了。若问他们何为宗教的良善和真理,他们一无所知,认为知道这些并不重要。一言以蔽之,他们为自己和这个世界而活,因而为他们内在倾向和肉身而活,而不是为了神和邻舍,因而不是为了他们的灵和灵魂而活。由此明显可知,他们的敬拜是没有内在的外在敬拜。这些人也倾向于接受唯信的异端邪说,尤其当听说人不能凭自己行善,以及他们不在律法的枷锁之下时。这就是为何经上说那龙“出来要迷惑地上四角的列族,就是歌革和玛各。”在希伯来语,“歌革和玛各”还表示“屋顶”和“地板”,这些东西也是外在的。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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