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58.启20:8.“出来要迷惑地上四角的列族,就是歌革和玛各,叫他们聚集争战”表此处“龙”所指的那些人会引诱所有来自整个灵人界地区,在那里仅仅活在外在的属世敬拜中,没有活在内在的属灵敬拜中之人加入他们这一边,并煽动他们攻击那些敬拜主,照其圣言中的诫命生活之人。“出来要迷惑地上四角的列族”表示“龙”所指的那些人(856, 857节论到他们)将引诱整个灵人界中的所有人;“迷惑”在此表示引诱到他们这一边;“列族”表示善者与恶者(483节);“地上四角”表示整个灵界(342节),在此表示整个灵人界中的人,灵人界位于天堂与地狱的中间,所有人离世后首先聚集在那里(对此,参看784,791节);因为地狱里的人不能进入龙的视线,天上的人也不能。“歌革和玛各”表示那些处于脱离内在属灵敬拜的外在属世敬拜的人,如下文所述;“叫他们聚集争战”表示煽动“列族”所指的那些人攻击那些敬拜主,照其圣言中的诫命生活的人,因为所有不敬拜主,并照其诫命生活的人都是邪恶的,而恶者与那龙,或龙们一起行动;“争战”表示属灵的战争,也就是虚假与真理,并真理与虚假的战争(参看500,586节)。
983.启16:9.“人被大热所烤”表示对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欲望。这从“大热”的含义清楚可知,“大热”是指对歪曲和对虚假的欲望,因而是指对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欲望(参看AE 481节)。这些话论及那些处于与生活良善分离之信的人,那些“有兽印记、拜兽像”(启16:2)的人就是指他们。这些人因将信与教会的真正本质,即生活的良善分离,从而把它排除在得救的手段之外,故只能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那些把遵照主诫命的生活抛到一边的人就消灭了圣言的一切,因为圣言的一切都是生活的戒律或训词。信之戒律或训词,也就是圣言的真理,教导生活。
(关于第六诫续)
婚姻是天堂,通奸是地狱,这一点最好从它们的起源来看。真正的婚姻之爱的起源是主对教会的爱,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教会凭该婚姻而为教会,无论总体还是具体。具体的教会就是一个拥有教会在里面的人。由此清楚可知,主与一个教会之人的结合就是真正的婚姻之爱的起源;不过,还要告知这种结合如何能成为起源。主与一个教会之人的结合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良善来自主,真理与人同在,被称为天上婚姻的结合由此而来;真正的婚姻之爱就从天上的婚姻而存在于处于与主的这种结合的两个婚姻伴侣之间。由此明显可知,首先,真正的婚姻之爱唯独来自主,存在于那些处于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之人里面。由于这种结合是相互的,所以主说:
他们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这种结合或这种婚姻自创造时就是如此建立的。男人被造为对真理的理解,女人被造为对良善的情感;因此,男人是真理,女人是良善。当同男人在一起的对真理的理解与同女人在一起的对良善的情感构成一体时,两个心智就有合而为一的结合。这种结合就是属灵的婚姻,婚姻之爱便从该婚姻降下来。因为当两个心智如此结合,以至于成为一个心智时,它们之间就有爱;当这爱,也就是属灵婚姻的爱降至身体时,它就变成属世婚姻的爱。每个人若愿意,都能很清楚地感知到,情况就是这样。一对在心智上从内层相互和互惠地相爱的婚姻伴侣,也在身体上如此相爱。众所周知,一切爱都从心智的情感降至身体,没有这种起源,爱就不存在。
由于婚姻之爱的起源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该婚姻本质上是天堂,所以很明显,通奸之爱的起源是邪恶与虚假的婚姻,该婚姻本质上是地狱。天堂之所以是婚姻,是因为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处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地狱之所以是通奸,是因为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处于邪恶与虚假的婚姻。由此可知,婚姻和通奸就像天堂和地狱那样彼此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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