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854

854.“他们必作神

854.“他们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表因为他们被主保守在爱之良善中,由此被保守在智慧之真理中。在圣言中,“祭司”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君王”表示那些处于智慧之真理的人;所以前面经上说:
耶稣基督使我们作王和祭司。(启示录1:6)
还说:
羔羊叫我们成为君王和祭司,我们要在地上掌权。(启示录5:10)
显而易见,主不会使人们成为君王和祭司,而是使他们成为处于来自祂的智慧之真理和爱之良善的天使。“君王”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智慧之真理的人,并且主因神性真理而被称为“君王”(20,483,664,830节)。“祭司”之所以表示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人,是因为主是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或也可说,是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主因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而被称为“祭司”,因神性智慧或神性真理而被称为“君王”。正因如此,众天堂被划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属天国度被称为主的祭司国度,因为那里的天使是来自主的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的接受者;属灵国度被称为主的王权国度,因为那里的天使是来自主的神性智慧,或神性真理的接受者;关于这两个国度的详细内容可参看前文(647,725节)。
我们说过,他们是来自主的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的接受者;不过,要知道,他们永远不断地接受它们,因为神性良善与神性真理无法被归给任何天使或世人,以至于成为他自己的,仅仅看似是他的,因为它们是神性;所以,没有哪个天使或世人能凭自己产生任何本身为良善或真理的良善或真理;由此明显可知,他们被主保守在良善与真理中,并且不断被保守其中;因此,若有人进入天堂,并认为良善与真理被归给他成为他自己的,他立刻就从天上被下放,并接受指教。从这些事明显可知,“他们必作神和基督的祭司”表示因为他们被主保守在爱之良善中,由此被保守在智慧之真理中。
在圣言中,“祭司”表示诸如处于来自主的爱之良善的人;这一点从其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不过,由于它们在伦敦出版的《天堂的奥秘》一书已被引用,故我在此仅从该书引用以下内容:祭司代表主的神性良善(2015, 6148节);祭司的职分代表主拯救的工,因为这拯救之工来自其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9809节);亚伦和他儿子,以及利未人的祭司职分代表主依次的拯救之工(10017节);因此,“祭司”和“祭司的职分”表示来自主的爱之良善(9806, 9809节);“耶稣”和“基督”这两个名字分别表示主的祭司职分和祂的王权(3404, 3405, 3009节);祭司管理教会事务,君王管理世俗事务(10793节);祭司要教导真理,并通过这些真理引向良善,因而引向主(10794节);他们不会声称自己对世人的灵魂拥有权柄(10795节);祭司由于神圣事物而拥有尊严,但不可将这尊严归给自己,而是归给主,神圣事物唯独来自主,因为祭司职分并不在这个人里面,而是附在这个人身上(10796,10797节);在圣言中,不承认主的祭司具有反面意义(3670节)。

诠释启示录 #973

973.“是神圣的”

973.“是神圣的”表示在神性真理方面。这从“神圣”的含义清楚可知,“神圣”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因为在圣言中,这神性真理就是“神圣”,以及“圣灵”所指的,“圣灵”因此被称为“真理的灵”。在圣言中,“神圣”论及真理,“公义”论及良善(可参看AE 204节);唯独主是神圣的,因为祂的神性真理本身(AE 204a, 285, 328f节)。

(关于第五诫续)

各种各样的偷盗在何等程度上移除,并且越移除,它们反面所对应的各种各样的良善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并取代它们;这些良善一般与诚实、正直和公义有关。因为当一个人避开并远离通过欺诈和诡计所获得的非法利益时,到目前为止,他就意愿诚实、正直和公义,并最终开始因诚实而热爱诚实,因正直而热爱正直,因公义而热爱公义。他之所以开始热爱这些事物,是因为它们来自主,对主的爱在它们里面。爱主不是爱祂的人,而是爱那些从主发出的事物,因为这些事物就是与人同在的主;因此,这是爱诚实本身,正直本身和公义本身。由于这些事物就是主,所以一个人热爱它们,由此出于它们行动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行动;主也在同等程度上移除不诚实和不公义,直至它们的根所在的意图和意志;这一切的发生始终伴随着比最初尝试时更少的抵抗和斗争,因而更少的劳碌。这就是为何人出于良心思考,出于诚实正直行动,事实上如此行不是凭这个人自己,而是貌似凭他自己;因为那时他出于信,也出于感知而承认。诚然,他觉得自己似乎凭自己思考并做这些事;然而,他不是从自己,而是从主如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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