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53.“第二次的死在这些人身上没有权柄”表示他们不受诅咒,或不被定罪。“第二次的死”只表示属灵的死亡,即诅咒;因为第一次的死是属世的死亡,即肉体的死亡;但第二次的死是属灵的死亡,即灵魂的死亡,众所周知,这是诅咒。由于第二次的死是诅咒,第一次的死是离世或过渡,并且第一次的死不是属灵的,所以在启示录中,没有任何地方提到“第一次的死”,而启20:14,以及启21:8和启2:11却再次提到“第二次的死”。没有注意到这一点的人可能很容易以为有两次属灵的死亡,因为经上说“第二次的死”,而事实上,属灵的死亡只有一次,此处“第二次的死”就是指这种死亡;他也可能以为有两次复活,因为经上说“头一次的复活”,而事实上,复活也只有一次,这就是为何没有任何地方提到“第二次复活”(可参看AR 851节)。由此明显可知,“第二次的死在这些人身上没有权柄”表示他们不受诅咒,或不被定罪。
406.人并非为自己而生,而是为了他人;也就是说,他活着并非仅仅为了自己,而是为了他人;否则,社会无法凝聚起来,其中也不会有任何良善。有句俗话说,人人都是自己的邻舍;但仁爱的教义教导当如何理解这句话,它的意思是说,每个人当为自己预备生活必需品,如衣、食、住等社会生活所必需的东西,这不仅是为自己,也是为他的家庭,不仅为现在,也为将来。若不为自己获取这些生活必需品,人就没有条件实践仁爱,因为他自己尚缺乏这一切。然而,人当如何成为自己的邻舍,这可从以下推理看出来:人人都应为身体提供食物;这是首先考虑的,但目的应在于拥有健康身体中的健全心智;人人都应为心智提供食物,这食物就是诸如属于智力和判断力的事物;但目的应在于他能因此处于服务他的同胞、社区、国家、教会,因而服事主的状态。凡这样做的人就为自己永远提供了有利条件。由此明显可知何为时间上的首先,何为目的上的首先,目的上的首先才是一切事物所关注的东西。这就象建房子:必须先打地基;但打地基是为了建房子,建房子是为了居住。凡首先视自己为邻舍,或视自己为首要邻舍的,就象以地基,而不是以居住为目的的人;然而,居住本身才是最初和最终的目的,房子及其地基不过是达到目的的手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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