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46.“以及那些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的圣言被斧头斩首之人的灵魂”表示他们被那些处于源于自我聪明的虚假之人弃绝了,因为他们敬拜主,并照祂圣言的真理生活。“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的圣言被斧头斩首之人的灵魂”是指死后的人,死后人就被称为“灵”,或披着灵体的人,他们被主藏在低地,直到通过最后的审判,恶人被移除。经上说他们“被斩首”,是因为他们被那些处于源于自我聪明的虚假之人弃绝,这些人都处于邪恶,并由此处于虚假,或处于虚假,又因这些虚假处于邪恶,而外在却处于神性敬拜。“斧子”就表示这种虚假,这一点可见于下文。“给耶稣作见证”和“神的圣言”表示承认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与前面的话是一样的,即:
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启示录1:2)
米迦勒和他的使者胜过那龙,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启示录12:11)
龙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7)
我和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是作仆人的;因为对耶稣的见证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这些经文表示承认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并照祂圣言的真理,尤其照十诫生活,这一点可见于前面给出的解释。这些“灵魂”与前面的这些话所说的“灵魂”是一样的:
有为神的圣言,并为自己所作的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他们大声喊着说,神圣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为我们的血伸冤,要等到几时呢?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又有话吩咐他们,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满足了。(启示录6:9-11)
前面解释了这段经文(可参看AR 325-329节)。
1027.“人因这雹灾就亵渎神”表示随之而来的对圣言的歪曲。这从“亵渎神”和“雹灾”的含义清楚可知:“亵渎神”是指歪曲圣言(参看AE 778, 991节);“雹灾”是指在最大或最高程度上属地狱的虚假,如刚才所述,对圣言的歪曲就来自这种虚假。
(关于总体上的诫命续)
现在要说一说结合如何通过十诫实现。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主通过一个人认识、理解、意愿并实行这些诫命而将他与祂自己结合。当人实行它们时,结合就存在;但他若不实行它们,就不再意愿它们;当他不再意愿它们时,也就不再理解和认识它们。因为当人能去做,却不做时,意愿算什么呢?它不就是一个纯粹的观念吗?由此可知,当一个人实行十诫时,结合才会发生。不过,前面说,唯独主将人与祂自己结合,而不是人自己与主结合;这种结合是通过实行(诫命)实现的。由此可知,是与人同在的主实行这些诫命。
然而,谁都可以看出,约不能缔结,结合不能通过它实现,除非人里面有某种互动,好叫他不仅可以同意,还可以接受。为达到这个目的,主赋予人貌似凭自己意愿和行动的自由;这种自由具有这种性质:当人正在思考真理,实行良善时,他不知道别的,只知道这种自由在他自己里面,因而来自他自己。正是人这一方的互动带来结合。但由于这种自由来自主,并不断来自主,所以人必须在各方面都承认:思考和理解真理,意愿和实行良善,不是来自他自己,而是来自主,如刚才关于这个主题所说的(AE 946, 971, 973节)。
因此,当人通过服从后六条诫命貌似凭自己与主结合时,主就通过头三条诫命与人结合;这头三条诫命是,人必须承认神,必须相信主,必须尊祂的名为圣。人不会相信这些事,无论他多么自以为相信,除非他避免另一块石版,也就是后六条诫命所提到的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这些就是属于主与人所立之约的事,通过它们会有一个相互结合,好叫人可以在主里面,主在人里面(约翰福音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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