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846

846.“以及那些为

846.“以及那些为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的圣言被斧头斩首之人的灵魂”表示他们被那些处于源于自我聪明的虚假之人弃绝了,因为他们敬拜主,并照祂圣言的真理生活。“给耶稣作见证,并为神的圣言被斧头斩首之人的灵魂”是指死后的人,死后人就被称为“灵”,或披着灵体的人,他们被主藏在低地,直到通过最后的审判,恶人被移除。经上说他们“被斩首”,是因为他们被那些处于源于自我聪明的虚假之人弃绝,这些人都处于邪恶,并由此处于虚假,或处于虚假,又因这些虚假处于邪恶,而外在却处于神性敬拜。“斧子”就表示这种虚假,这一点可见于下文。“给耶稣作见证”和“神的圣言”表示承认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与前面的话是一样的,即:
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启示录1:2)
米迦勒和他的使者胜过那龙,是因羔羊的血,和他们所见证的话。(启示录12:11)
龙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17)
我和你,并你那些为耶稣作见证的弟兄同是作仆人的;因为对耶稣的见证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这些经文表示承认主在其人身中的神性,并照祂圣言的真理,尤其照十诫生活,这一点可见于前面给出的解释。这些“灵魂”与前面的这些话所说的“灵魂”是一样的:
有为神的圣言,并为自己所作的见证被杀之人的灵魂;他们大声喊着说,神圣真实的主啊,你不审判住在地上的人,为我们的血伸冤,要等到几时呢?于是有白袍赐给他们各人,又有话吩咐他们,还要歇息片刻,等到与他们同作仆人的,和他们的弟兄,像他们一样被杀,满足了。(启示录6:9-11)
前面解释了这段经文(可参看AR 325-329节)。

真实的基督教 #523

523.有人断言,没

523.有人断言,没有人能守全律法,这是十分困难的,因为人若犯了十诫中的一条,就犯了全部。但这种说法的意思和它听上去的不一样。因为这句话必须这样来理解:人若故意或蓄意犯一条诫命,也就犯了其余的。这是因为故意或蓄意违犯就是彻底否认它是罪,若有人说它是罪,他会将这话弃如敝履。人若这样否认、不考虑罪,就不会思想所谓罪的问题。那些不愿听闻悔改之人就逐渐获得这样一种固执心态;而另一方面,那些通过悔改移除了某些为罪的邪恶之人,则逐渐获得一种信主爱邻的坚定意志。主保守他们决心避免进一步犯罪;因此,若他们由于无知或某种无法抗拒的欲望犯了罪,这罪也不会归给他们,因为他们不是故意犯罪,也不认为它是可容许的。
我可通过以下经历来证实这一点:在灵界,我曾遇见过很多其在世生活与其他人并无二致的人;他们衣着华丽,饮食精致,和其他人一样做生意赚钱,也去剧院看戏,貌似出于放荡与情侣开玩笑等等。然而天使却认为有些人犯了罪,有些人没有犯罪,声称后者是无辜的,而前者是有罪的。当被问及原由时—因为他们做的事都是一样的,他们回答说,他们通过其动机、意图与目的看待这一切,并作出相应的区分;所以,他们宽恕或谴责那些从其目的来看当被宽恕或谴责之人。因为天堂的一切皆以良善为目的,地狱的一切皆以邪恶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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