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45.启20:4.“我又看见几个宝座,他们坐在上面,并有审判权赐给他们”表示所有人受审判所依照的圣言真理被打开,然后那些被主隐藏的人从低地被提上来,免得他们被那龙及其兽迷惑。这就是这些话的含义,因为他们所坐的“宝座”不是表示宝座,而是表示依照圣言真理的审判;在天上所看到的“宝座”代表审判(可参看AR 229节)。二十四长老所坐,以及“十二使徒”将要坐的“宝座”并非表示别的,所有人都照着圣言的真理受审判(也可参看AR 233节)。由此明显可知,“有审判权赐给他们”表示审判权被赐给圣言的真理。
所指的,之所以是那些被主从低地提入天堂,在此期间被隐藏在低地,免得被龙及其兽迷惑的人,是因为这话论及“被斧头斩首之人的灵魂”和后面提到的“死人”;不是对他们自己来说,他们是死的,而是对其他人来说,他们是死的。他们被隐藏的地方被称为低地,低地就在地狱之上、灵人界之下;在低地,他们通过与天堂相通并与主结合而处于安全状态。这样的地方有很多,他们在那里彼此快乐生活,敬拜主,对地狱一无所知。最后的审判之后,那里的人有时被主提入天堂,当他们被提时,龙所指的那些人就会被移除。我经常被恩准看到他们被提上去,并与天上的天使相伴。这就是圣言中“坟墓开了”和“死人复活”的意思。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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