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43.启20:3.“把他扔进深渊里,关起来,封上印,使他不得再迷惑列族”表示主完全移除了那些处于唯信的人,并剥夺了他们与其余的人之间的一切联系,免得他们把其异端灌输给那些即将被提入天堂的人。“龙”在此是指那些处于信之虚假的人,如前所述(AR 842节)。论到那龙,经上说他被“捉”、“捆绑”、“扔进深渊里”、“关起来”和“封上印”,以此表示他被完全移除,他与其余的人之间的一切联系都被剥夺。他被“捉”表示他所指的那些人被聚集起来并阻留;他被“捆绑”表示他们被撤走,与灵人界中其余的人分离;他被“扔进深渊里”表示他们朝地狱的方向被送下去;他被“关起来”表示他们被完全移除;他被“封上印”表示与其余的人的联系被完全剥夺。
“龙”被完全移除一段时间,是为了启20:4-6所论述的那些被主隐藏起来的人可以从低地被提上来,免得他们在被提上来时,受龙的追随者迷惑;因此,经上也说“使他不得再迷惑列族”,以此表示免得他把其异端灌输给他们。这事之所以发生在天堂与地狱中间的灵人界,是因为在那里,恶人与善人有交流或交往;在灵人界,善人为天堂做准备,恶人为地狱做准备,那里的善人通过与恶人的某种联系被测试,并在其品质和忠诚或坚定性上被检查和试验。他要“迷惑”的“列族”是指良善;“民族”是指那些在生活上良善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恶人(可参看AR 483节)。由此明显可知,他“把他扔进深渊里,关起来,封上印”表示主完全移除了那些处于信之虚假的人,剥夺了他们与其余的人之间的一切联系,免得他们把其异端灌输给那些即将被提入天堂的人。
442.必须明白的是,仁与对主之信紧密结合,因此,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主、仁和信构成一体,就象人的生命、意愿和理解力,若将其分开,它们各自会象化为粉末的珍珠那样消亡(对此,参看362,363节);仁与信一起存在于善行中(373-377节)。由此可知,信的性质决定了仁的性质,而仁与信一起的性质决定了善行的性质。如果信声明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一切善皆来自主,那么此人就是这善的辅助因素,而主是它的主要因素,这两个因素在人看来是一个,然而,主要因素却是辅助因素的全部中的全部。由此可知,当人相信一切本为善之善皆来自主时,他就不会将功劳归于行为;这信在人里面被完善的程度,就是有关功劳的幻觉被主移除的程度。
在这种情况下,人完全融入到仁爱的操练中,毫不挂念功劳,并且最终感受到仁爱的属灵快乐,然后开始厌恶邀功,视之为危害其生命之物。对那些在所从事的工作、生意和职务中,并对所交往的人公正忠实行事之人来说(参看422-424节),功劳感很容易被主清洗掉。但对那些认为通过救济施舍才能获得仁爱之人来说,这种功劳感很难被除去;因为他们在做这些事时,心里渴望回报,起初是公开地,后来则是暗地里地,并寻求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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