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41.启20:2.“他捉住那龙,那古蛇,就是魔鬼、撒但”表示“龙”所指的那些人被阻止,他们因感官地,而非属灵地思考信仰问题而被称为“古蛇”,因在生活上处于邪恶而被称为“魔鬼”,又因在教义上处于虚假而被称为“撒但”。至于“龙”所指的那些人是谁,可参看前文(AR 537节)。他在各处之所以被称为“古蛇”、“魔鬼”和“撒但”,是因为“蛇”表示那些感官地,而非属灵地思考的人(AR 455, 550节);“魔鬼”表示那些在生活上处于邪恶的人;“撒但”表示那些在教义上处于虚假的人(AR 97, 550节)。事实上,所有不直接靠近主的人都感官地思考与教会有关的事物,不能属灵地思考,因为主是光本身(AR 796, 797节)。因此,那些不直接靠近主的人不能出于属灵之光,即天堂之光来思考,只能出于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思考,即感官地思考;正因如此,他们被称为“古蛇”。那些不直接靠近主,也不避恶如罪的人继续留在罪中,这就是为何那龙被称为“魔鬼”;由于也是这些人在教义上处于虚假,所以那龙被称为“撒但”。
628.“天使站在旁边说”表示主的意愿和命令。这从“站在旁边”、“天使”和“说”的含义清楚可知:“站在旁边”在此是指意愿(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天使”是指圣言方面的主(参看AE 593节);当主说话时,“说”是指命令;因为主所说的都要成就,或任何人都应该实行,这是命令。“天使站在旁边”在此表示主的意愿,是因为在灵界,看到别人、与他说话、给他一个命令的思维与渴望或意图并意愿,会使得这个人同在,也就是站在旁边。事实上,灵界不像自然界那样拥有固定、因而可以测量的距离;但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相似性会带来同在,而它们的不相似则带来缺席;这就是灵界的一切距离的源头。这一事实的基础是以下普遍原则或法则:主照着各人对祂的爱,并照其对邻之爱,以及由此而来的思维而与各人同在。一切距离,也就是天使和灵人中间的一切同在和缺席都因这普遍的原则而存在。因此,当任何人渴望与别人说话,也就是说,出于与他说话的渴望或意愿思想他时,这个人就立即出现,或他与这个人同在。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191–199节),那里论述了天上的空间。由此可见,为何“天使站在旁边”表示主的意愿,因为“站在旁边”表示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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