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38.因此,要让每个人都小心提防这个异端邪说,即:人因信而称义,无需律法行为。凡陷入这个异端邪说,并且在临终前没有完全从中抽身而出的人,死后便与地狱鬼魔为伍。事实上,他们就是主所说的“山羊”:
主对他们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马太福音25:41)
主并没有说那些“山羊”作了恶,只说他们并未行善。他们之所以不行善,是因为他们对自己说:“我不能靠自己行善;律法不会定我的罪;基督的宝血洁净了我,释放了我;十字架受难已经担当了罪孽;基督的功德通过信被归算给我;我已与父和解,在恩典之中,被视为儿子;祂视我们的罪为软弱,为了祂儿子的缘故瞬间赦免了我们的罪;因此,祂单凭着信使我们称义;若这信不是得救的唯一途径,凡人都无法得救。神的儿子受十字架之难并成全律法,若不为了除去我们罪孽的诅咒,还有其它什么目的吗?”他们对自己说这些以及类似的话,从而不去行本为良善的良善;因为没有良善从他们的唯信中发出,他们的信无非是认知上的信,本身就是一个历史学的信仰,因而不过是知识而已。若此人不直接靠近主,貌似凭自己避恶如罪,那么这信只是一个没有生命或灵魂进入的死信。在这种情况下,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良善来自主,因而本身就是良善。对此,以赛亚书这样记着说:
祸哉,担着罪孽犯罪的民族,行恶的种,败坏的儿女!你们伸手,我必掩目不看你们;就是你们多多地祈祷,我也不听。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成雪白;虽红如丹颜,必白如羊毛。(以赛亚书1:4, 15-18)
耶利米书:
你当站在耶和华殿的门口,在那里宣传这话说,你们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些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神的教会,神的教会,神的教会,我们信仰所在);你们偷盗、杀害、奸淫、起假誓,且来到在这称为我名下的殿,站在我面前,又说,我们自由了,你们这是行那些可憎的事吗?这殿岂可成为贼窝?看哪,我都看见了,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利米书 7:2-4,9-11)
907.“头上戴着金冠冕”表示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这从头上的“金冠冕”的含义清楚可知,头上的“金冠冕”在此是指为审判作准备的神性良善,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善人与恶人的分离,这种分离先于最后的审判到来;因此,它论述了“人子”,“人子”是指神性真理或圣言方面的主,祂为善人与恶人的分离作准备,后来为施行审判作准备。这就是“人子头上戴着金冠冕”的意思,这一点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在以色列人和古人当中,代表主的君王当为战争并在战斗中作准备时,就戴上金冠冕(对此,可参看AE 553节)。原因在于,王代表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从主发出的这神性真理与神性良善结合。因此,为了可以代表神性真理,王戴上金冠冕,因为“金”表示良善(参看AE 242a,c节)。“金冠冕”表示良善和由此而来的智慧,真理就是那加冕的(也可参看AE 272节)。
隐藏在这一事实中的奥秘是,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原因在于,神性良善爱所有人,只要人跟随,它就把他吸引到天堂;但与良善分离的神性真理定所有人的罪,并判所有人下地狱。因此,为免得所有人被定罪,并被判下地狱,也为了神性良善尽可能地缓和,并提升到天堂,头上就有了一个金冠冕,以表示为审判,也就是为缓和作准备的神性良善。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审判人的,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主的这些话的意思:
父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把一切审判都交给子。(约翰福音5:22)
“父”是指神性良善,“子”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可参看AE 200, 254节),“子”是指神性真理(AE 63, 151, 724节)。这同样是这些话的意思:
父赐给祂施行审判的权柄,因为祂是人子。(约翰福音5:27)
“人子”表示神性真理(参看AE 778b节)。
尽管如此,必须认识到,主不通过神性真理审判任何人;而是神性真理本身审判那不接受它,反而弃绝它的人,这从主的话很清楚地看出来:
耶稣说,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相信,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说的话,这话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福音12:47, 48; 3:17)
“话”是指神性真理,因为这神性真理在圣言里面,就是圣言。神性真理本身要审判人,而不是主自己通过它审判人,这一点是非常明显的,因为主说:“我不审判他,因为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主自己不审判,因为祂是神性之爱,也是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一个不能与那一个分离,因为它们为一;神性良善不审判任何人,而是拯救人,如前所述。从主发出、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约翰福音中说“子被赐给施行审判的权柄”,这句话必须按经上论到祂说,“祂发怒”、“发烈怒”、“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的地方的意义来理解;而事实上,主不向任何人发怒,也不把人投入地狱,而是人把自己扔到那里(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45–550节)。所以审判人的,是对神性真理的蔑视和弃绝,因而是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是人审判他自己。
还要解释一下神性真理本身如何审判人。因蔑视和弃绝神性真理而处于来自邪恶的虚假之人仇恨神性真理,并怒火中烧地摧毁凡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之人里面的神性真理。当他试图这样做时,就像一个人把自己扔进火里,或把脸猛撞到岩石上;其原因不在于火,也不在于岩石,而在于这样做的那个人自己。因为真相是,神性真理从不与来自邪恶的虚假争战,而是虚假与真理争战;因此,天堂不与地狱争战,而是地狱与天堂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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