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38.因此,让每个人都警惕这一异端,即:人凭没有律法作为的信仰称义;因为一个处于这种异端,并且直到临终都没有完全从中退出的人,死后就与地狱的魔鬼联系在一起;事实上,他们就是主所说的“山羊”:
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马太福音25:41)
因为论到“山羊”,主没有说他们作恶,而是说他们没有行善。他们之所以没有行善,是因为他们对自己说:“我不能凭自己行善;律法不会定我的罪;基督的宝血洁净了我,释放了我;十字架受难已经担当了罪的罪责;基督的功德通过信仰被归算给我;我与天父和好了,我在恩典之中,被视为儿子;祂视我们的罪为软弱,为了祂的儿子立刻赦免了我们的罪;因此,祂通过唯信使人称义;除非唯信是得救的唯一途径,否则凡人就无法得救。因为神的儿子受十字架的苦难,并成全律法,若不是为了除去我们过犯的诅咒,还能有什么其它目的呢?”他们对自己说这些和许多类似的话,从而不去行本为良善的良善;因为没有任何良善从他们的唯信中发出,唯信无非是一种知识或认知的信仰,本身是一种历史信仰,因而只是知识或科学。事实上,它是一种死的信仰,生命或灵魂不会进入死的信仰,除非这个人直接靠近主,并貌似凭自己避恶如罪;在这种情况下,人貌似凭自己所行的良善来自主,因而是良善本身;对此,以赛亚书上如此说:
祸哉,担着罪孽的犯罪民族,恶者的种子,败坏的儿子;你们伸手,我必掩目不看你们;就是你们多多地祈祷,我也不听;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4, 15-18)
耶利米书:
你当站在耶和华的房门口,在那里宣传这话:你们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些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神的教会,神的教会,神的教会,是我们的信仰所在);你们偷盗、杀害、通奸、起假誓,然后来到这称为我名下的房中,站在我面前,说,我们得救了,你们好去行那些可憎的事吗?这房子岂可成为贼窝?看哪,我都看见了,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利米书7:2-4, 9-11)
1037.启17:3.“在灵里,天使把我带到旷野”表示进入出现在异象中的一个地方,这个地方对应于这种宗教说服的状态。这从“旷野”和“在灵里”的含义清楚可知:“旷野”是指一种教会状态,其中不再有任何良善或真理(对此,参看AE 730节)。但鉴于不再有任何良善和真理的教会不是一个教会,所以它被称为一种宗教说服。“在灵里”是指在异象中,因为约翰在灵里所看见的,是在异象中看见的。在异象中看见就是看见那些存在于天上的天使中间的事物,这些事物都代表、因而表示属灵事物。当这些出现在人面前时,它们不是出现在他的身体视觉面前,而是出现在他灵的视觉面前。因为人的灵和他的身体一样有眼睛;但他灵的眼睛看见灵界的事物,因为出现在灵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来自一个属灵源头,属灵人以理解力看见属灵事物,以眼睛看见形式上像属世事物那样的属灵事物。但肉眼看见物质界中的事物,因为出现在物质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来自一个属世源头;物质人以理解力看见属世事物,以眼睛看见物质形式上的属世事物。因此,当先知的灵眼被打开时,他们就会看见诸如代表、因而表示教会的神性-属天和神性-属灵事物,或说属天神性和属灵神性事物的那类事物,有时也看见诸如代表、因而表示教会未来将要发生之事的那类事物;这些就是约翰所看见的事物。他现在之所以看见一个旷野,是因为“旷野”表示一切良善和真理都被摧毁的一种教会状态;这种状态对应于已经成为巴比伦的教会。这就是为何圣言的许多经文都将巴比伦描述为旷野,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那使世界如同旷野,翻毁其城邑的,是你吗?(以赛亚书14:17)
同一先知书:
巴比伦必像神所倾覆的所多玛、蛾摩拉一样;它必永远无人居住,世世代代无人居住;阿拉伯人也不在那里停留。猫头鹰的女儿必住在那里,萨梯在那里跳舞。(以赛亚书13:19–22; 以及耶利米书50:37–40; 51:2, 25–26, 37, 41–43; 以及别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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