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揭秘启示录 #835

835.“这两个就活

835.“这两个就活活地被扔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表所有像他们那样的人,都被投入地狱,那里有对虚假的爱,同时有对邪恶的欲望。“活活地”表示像他们那样的。“这两个”,就是“那兽和那假先知”,表示所有信奉唯信、内在邪恶的人,包括平信徒和神职人员,如刚才所述(834节)。“烧着硫磺的火湖”表示地狱,那些陷入对虚假的爱,同时陷入对邪的欲望之人便在那里。“湖”表示大量虚假,如下文所述。“火”表示爱,在此表示他们对虚假的爱。“火”表示正反两方面意义上的爱(参看468, 494, 599节),在此表示对虚假的爱,因为经上说“火湖”。“硫磺”表示对邪恶、因而对虚假的欲望(452节)。下一章中类似的话论到“龙”和这两个,就是这些话:
那迷惑他们的魔鬼(就是龙)被扔在硫磺的火湖里,就是兽和假先知所在的地方;他们必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启示录20:10)
要知道,从远处看,这类人所在的地狱就像一个火湖,冒出硫磺般的青色火焰。不过,身在其中的居民看不到这个现象;在那里,他们被关在自己的工房里,彼此激烈争吵;若不屈服,有时看似手中持刀进行威胁。正是他们对虚假的爱,连同对邪恶的欲望造成了这种火湖的表象。这种表象是出于对应。
“湖”表示有大量真理所在之处,因而在反面意义上表示有大量虚假所在之处;这一点从圣言明显看出来;从以下经文可以看出来,“湖”表示有大量真理所在之处:
在旷野必有水发出,在旷野的平原必有河涌流,干地必变为湖泊。(以赛亚书 35:6,7)
我要使旷野变为水湖,使干地变为水泉。(以赛亚书 41:18;诗篇107:33,35)
我要使江河变为洲岛,使湖泊都干涸。(以赛亚书42:15)
雅各的神叫磐石变为水湖,叫火石变为水泉。(诗篇114:7-8)
所有从灵魂之湖受雇的人。(以赛亚书19:10)
在以下经文中,则具有反面意义:
我必将名号和所余剩的人从巴比伦剪除,使她为麻鳽所得,又变为水湖。(以赛亚书 14:22,23)
死亡和阴间也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4)
凡未发现记在生命册上的,都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5)
他们的份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启示录21:8)

诠释启示录 #1012

1012.启16:1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前面解释这段经文(可参看AE 693, 746f节)。

“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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