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834.启19:20.“那兽被擒拿,那在兽面前曾行迹象、迷惑受兽印记和拜兽像之人的假先知,也与他同被擒拿”表示所有信奉唯信、内在邪恶的人,无论是平信徒和普通民众,还是那些通过推理和证明唯信是得救的唯一途径而诱使其他人接受这信,并照之生活的神职人员和有学问的人。此处“兽”是指前面所说的“从海里上来的兽”(启示录13:1-10);“假先知”是指前面所说的“从地里上来的兽”(启示录13:11-18);“从海里上来的兽”是指那些处于关于唯信的宗教说服的平信徒和普通民众,“从地里上来的兽”是指那些处于这种宗教说服的神职人员和有学问的人,这一点可从对那一章的解释看出来。很明显,此处“假先知”就是那一章(启示录13:11-18)所论述的“从地里上来的兽”;因为此处经上论到“假先知”说,正是他“在兽面前曾行迹象、迷惑受兽印记和拜兽像的人”;事实上,在那一章(第13章),类似的话论及从地里上来的兽;即:
他在从海里上来的兽面前行大迹象,迷惑住在地上的人,叫他们拜兽像,在右手上或额上受他的印记。(启示录13:12-17)
由此明显可知,此处“假先知”是指那些确认关于唯信的宗教说服,迷惑平信徒和普通民众的神职人员和有学问的人。他们被称为“假先知”,是因为“假先知”表示那些通过扭曲圣言的真理来教导和宣讲虚假的人(AR 8, 701节)。那兽所行的“迹象”表示推理和证明:唯信是得救的唯一途径(参看AR 598, 599, 704节)。“受兽印记和拜兽像”表示承认并接受唯信(AR 634, 637, 679节)。
572.“要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他们自己对真理的一切理解,因而剥夺属灵生命。这从“杀”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杀”是指剥夺属灵生命(参看AE 547节);“人”是指对真理的理解(也可参看AE 546, 547节);“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故此处“杀人的第三部分”表示剥夺对真理的一切理解。之所以说他们剥夺自己,是因为那些通过生活的邪恶和教义的虚假变得感官化的人,因基于谬误的推理而剥夺了自己对真理的理解,但除了那些同样感官化的人外,没有剥夺其他人。他们之所以如此剥夺自己的属灵生命,是因为人通过他的理解力拥有属灵生命;理解力被真理打开,并让自己被光照到何等程度,人就变得属灵到何等程度。但理解力是通过来自真理的良善,而不是通过没有良善的真理打开的;因为人活在爱与仁之良善中到何等程度,就思考真理到何等程度。事实上,真理是良善的形式,与人同在的一切良善都属于他的意愿,一切真理都属于他的理解力;因此,意愿的良善在理解力中呈现它的形式,形式本身就是来自源于意愿的理解力的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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